话语权释放:公民社会的回归?
有限的传统媒体:话语权的集中
“如果我们使美国100名最有钱的人、100名最有权的人、100名最有名的人,远离他们现有的地位,远离人际关系和金钱,远离目前聚焦在他们身上的大众传媒,那么,这些人将变得一无所有,没有权势,没有金钱,没有声望。”C•怀特•米尔斯,美国最具备公众影响力的社会学家,在他的著作《权力精英》中说。
在米尔斯看来,精英之所以成为精英,只是因为他们在一个固定的机构中占有了有利的位置,这个位置使他们可以方便的占有和使用一些足以使他们成为精英的资源。这些资源包括马克思所说的生产资料、人际关系以及大众传媒。
至少在声名上,传统的精英们大都为大众传媒所塑造。缺少大众传媒的配合,他们无法做到如此声名赫赫。而传统传媒的资源是有限的。首先,无法突破的物理上的限制,报纸的版面是有限的,由于自然资源的限制,纸张也是有限的;电视和广播所占据的时间也是有限的;第二,报纸、广播、电视这些大众传媒的有限性主要表现在,建立和占据这些大众传媒,需要极大的成本;第三,由于成本巨大,这些大众传媒在大多情况下必然走向商业化,走向商业化之后,大众传媒商业上的拥有者发现,市场也是有限的。
由于有限性的存在,只有精英才能够占据绝大部分的传统媒体资源。这种占据可以理解为两种方式:首先,大众传媒的拥有者和服务于大众传媒的人本身就是精英和接近精英者,他们是报纸和电视台的老板、股东、编辑们;其次,编辑们挑选能够在大众传媒上发表意见的人,他们挑选出具备商业价值的、公众价值的意见,他们决定将这个大众传媒资源更多被谁使用。用另一种说法就是,话语权被集中在精英们手中。话语权的释放
但事情正在发生变化。在过去的岁月中,一个人要想成为明星——这往往是变成精英的第一步,他的观点必须能够得到传播,他必须找到承载自己观念的传播工具。在大众传媒兴起之前,成为明星和精英的一个好方法是,使得众口相传大家都说好,以及影响有影响力的人;大众传媒兴起之后,伴随着对大众传媒资源的争夺和控制,在报纸和电视上经常出现的人成为明星和精英,而大众则是传播对象。媒体商业化之后,大众不但是传播对象,还成为了市场;但是,在空间和数量上不受限制的互联网出现之后,传播对象突然拥有了变成传播者的工具,一个最现成的例子是Blog的风行。
“博客就是让人人都成为网络的主人。”Blog在中国的最有力推动者之一方兴东说。在这位一脸书生气的年轻人看来,即使是在互联网上,中国的三大门户网站和形形色色的论坛也没有做到让个人真正占有网络资源,成为网络的主人。只有他口中的“博客”,才能做到这一点。“人民群众的热情是不可估量的”,他说。Blog的普及让人人都成为出版商,都成为新闻记者。而在中国,只要Blog的作者们避开一些敏感的问题,他们发表所有见解都不会碰到阻力,方兴东说。
新传播方式的出现伴随着网络英雄的纷纷涌现。大体总结一下,存在三类网络英雄:一类是技术型的,一类是商业型的,另一类则是内容型的。技术英雄和发现了互联网商业价值的商业英雄们能够迅速和传统精英们达成一致,他们也在传统媒体上占据了一席之地,甚至可以说,他们也是被传统媒体所选择的精英。
但第三类网络英雄则几乎完全立足于传统的大众媒体之外,只是在他们成名之后,才开始被传统媒体以跟进的方式予以吸纳。这些网络英雄们——在后期主要是Blog英雄——在互联网上受欢迎程度胜过任何一位传统精英。方兴东说,木子美的Blog曾经令一个网站的流量增加60%还多。而一些Blog提供网站,甚至因为有好事者转载了木子美的Blog,流量过大而造成服务器瘫痪。方兴东本人也是传统媒体所塑造和选择的明星似人物,但是,“无论我怎么写,也不可能让博客中国的流量增加10%”,他说。
这些Blog英雄们,从木子美、流氓燕到芙蓉姐姐,都是在话语权释放到大众之后,为大众所选择出来的明星。可以肯定的是,她们在传统的大众媒体上,肯定会遭到排斥;即使不被排斥,也不会受到如此程度的欢迎。而就这些Blog英雄们的表达内容来看,她们又显得如此另类,让传统的精英们大多数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甚至不惜恶语相加。话语权通过网络达到从精英到大众的释放之后,其效果在传统的精英看来,是不堪入目的,有些像是群体心理学家勒庞所说的“乌合之众”的狂欢。大众社会的走向
在怀特•米尔斯看来,我们生存的社会存在着一个从公众社会向大众社会的转化。在大众社会里:表达意见的人要比倾听意见的人少得多,因为公众共同体变为从大众媒介接受印象的个体的抽象集合;流行的传播的组织形式使个体立刻回击或使其奏效很难、也不可能;意见的付诸实施与掌握这类行动渠道被官方控制;大众没有任何权威,相反,权威机构渗入到大众中去,并尽量减少任何可能因讨论过程而形成的自治。
公众与大众最容易的区分在于主要的传播方式。在大众社会里,占支配地位的传播方式是正式媒介,公众仅仅是媒介市场:所有这些都暴露在特定的大众媒介的内容上。大众在关键时刻变成受到操纵的群氓,在群氓经历了乌合之众的狂欢之后,又再度分散为原子化生存的个人和恭顺的大众。
网络提供了公众社会所需的表达意见的平台、辩论的场所,大众通过点击率和访问量来选择自己眼中的明星,大众成为权威。问题于是成为,在话语权从精英向大众释放的途径出现之后,究竟出现的是“乌合之众的狂欢”,还是公众社会的回归。
作家郝舫却说,目前在中国,网络并没有成为一个意见平台,最多只是一个给人表达姿态和宣泄不满的场所。不过,在他看来,网络倒是提供了一个“恶作剧”的平台。所谓的“恶作剧”是郝舫眼中公众对抗精英文化的有效方式。这些恶作剧包括为蒙娜丽莎画上胡子,在NIKE的logo后增添上几个字母,把这个全球知名的logo变成“nike=fuck”。“恶作剧”的一个新的杰作是芙蓉姐姐的走红,大公司花费无数心血和财力也未必能达到的效果,在互联网上以令人啼笑皆非的方式让芙蓉姐姐做到了。这更像是大众的幽默感和对精英文化的反击。
“长久以来,都是权力精英和大众媒体告诉大家,什么是美的,什么是值得追求的,什么样的人能够成为明星,大众通过这种方式表示了不满和讽刺。”郝舫说。
但是,“恶作剧”产生的明星大都只有两种发展路径:第一,被传统的精英所吸纳,被纳入商业力量之众;第二,那些被商业和传统精英舍弃的“恶作剧”明星迅速被淡忘。在这之后,在经历了恶作剧的狂欢之后,大众重新回到一个个孤立的个体和恭顺的群体。
方兴东的解释类似于此。他说,网络英雄的崛起实际上是为传统精英产生打开了前端。传统的精英产生过程中,前端是封闭的,经过严格挑选的一部分人才能走到最后,路径也基本一致,都经历了学院、大公司、传统媒体、市场等一道道的筛选。而话语权的释放则让所有人拥有了表达权,网络歌手、网络写手可以异军突起,先在网络上成名,而后再被大公司和传统媒体认可。
如此看来,这种话语权的释放所带来的,还仅仅是“乌合之众”的狂欢而已。他们对传统大众媒体的补充,大都停留在传统媒体所不屑涉足的一面:性、审丑、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搞笑。不过方兴东倒是持乐观态度,他认为这只是话语权释放之初的症状。网络社会也会产生一种类似于哈耶克所描述的自发生成秩序。关键是这种形式已经存在,每个个体已经可以得到话语权。那么,正如约翰•密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所言:“有谁看到真理在同谬误的交锋中落败过”?果真如此,“乌合之众”的狂欢就是暂时的,而这种形式,则可能带来公众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