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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夷之辨”小辑

本主题由 宇文怀远 于 2008-8-23 12:48 移动

华夷之辨”小辑

“华夷之辨”与唐末五代士人的华夷观(樊文礼)
(2005-7-8 13:25:32)
作者:樊文礼     
内容摘要:唐末五代士人对沙陀政权予以认同,是与他们的国家观、正统观、华夷观密切相关的,也是沙陀人汉化的结果。士人们继承并进一步发挥了先秦儒家“用夏变夷”的思想,结合现实,提出了以儒家“礼义”、“仁义忠信”作为区别华、夷的最高乃至唯一标准:沙陀人则在内附后由“在蕃”到“入附”、“熟户”,成为唐朝的“王人”、“百姓”,并最终与汉族融合。沙陀政权由此也得到了汉族士人群体的认可。
关键词:华夷之辨;士人;沙陀。
“华夷之辨”是儒家民族思想的核心和出发点,学界对此已经做过不少的研究。最近,刘锋焘博士发表了《艰难的抉择与融合——浅论“华夷之辨”观念对中华民族史的负面影响》一文(载《文史哲》2001年第1期),作者在肯定了“华夷之辨”思想对中华民族史之积极影响的同时,认为,“另一方面,‘华夷之辨’的思想对中华民族之历史也有消极的、负面的影响,这一点尤其表现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部各民族间的融合方面:它阻碍了中华民族大家庭内部各民族的融合,延缓了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素质同步提高的进程”。作者将论述范围限定在辽、金两代,主要论述了汉族士人对辽、金“夷狄”政权从抗拒——彷徨——接受的过程。众所周知,比辽王朝建立稍晚一点的五代后唐以及后晋、后汉三朝,也不是汉人建立的,而是由“夷狄”沙陀人建立的,人们将其称之为“沙陀三王朝”。但是,汉族士人对于沙陀政权并没有出现过从抗拒——彷徨——接受的过程,而是从一开始就认同并接受了它。因此,探讨唐末五代汉族士人群体对沙陀政权的认同,对于深入研究儒家“华夷之辨”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无疑是有意义的。

沙陀是西突厥处月部的一支,早年生活在今新疆乌鲁木齐北部一带,公元790年东迁至甘州(治今甘肃张掖),臣属于吐蕃。唐宪宗元和三年(806)内迁至灵州(治今宁夏灵武南),次年又迁至今山西北部的代北地区。
唐僖宗中和三年(883),沙陀首领李克用因镇压黄巢起义功被任命为河东节度使,从此,李克用、李存勖父子割据河东40多年。923年,李存勖建立后唐王朝,之后,沙陀人石敬瑭、刘知远又相继建立了后晋、后汉王朝。后周取代后汉后,沙陀人刘崇又在太原建立了北汉小朝廷,直至979年被北宋所灭。这样,从883年李克用被任命为河东节度使算起,沙陀人统治中国北部近一个世纪,建立了两个割据政权,三个中原王朝。
汉族士人群体对于沙陀“夷狄”建立的政权,从一开始就予以认同并积极参与。史称“丧乱之后,衣冠多逃难汾、晋间”[1];“昔武皇之树霸基,庄宗之开帝业,皆旁求多士,用佐丕图。故数君子者,或以书檄敏才,或以缙绅旧族,咸登贵士”[2]。都反映了这方面的消息。所谓“丧乱之后”,是指黄巢起义之后,亦即李克用进占河东之时;而“数君子者”,是指李袭吉、王缄、李敬义、卢汝弼、李德休、苏循、苏楷等人。这些“衣冠”、“君子”,虽然多系“逃难”而来,有的甚至是被李克用强行留在河东幕府的,然而一旦他们进入河东后,便心甘情愿地为李克用父子所用,成为沙陀政权中一支重要的力量。如“博学多通,尤谙悉国朝近事”,“绰绰有士大夫之风概”,自称为李林甫之后的洛阳人李袭吉,“在武皇幕府垂十五年”[3],为李克用的称霸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此外,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如盖寓、郭崇韬之辈,也都是李克用父子的积极追随者和得力干将。到后唐、后晋、后汉王朝建立后,汉族士人更是积极投入到沙陀政权之中,组成蕃汉联合政权。汉族士人群体对沙陀政权认同并积极参与合作的态度,与他们对契丹政权所采取的“誓死守节,拒不仕‘夷’”;或“被迫仕‘夷’而心怀贰志”;或“采取隐居的形式,消极地不合作”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如论者所提到的后唐翰林学士张砺,陷辽之后,感到“生不如死”,想方设法南逃,“誓死守节,拒不仕‘夷’”;儒士张希崇,陷辽后得到重用,“渐加宠信”,但这种不薄的待遇却未能使之安心,最终寻找机会杀死契丹将军,率众南归后唐;儒士刘*在陷契丹后,中途逃跑,匿上谷大宁山中,与躲在这里的儒士们“结庐共处”,后出山投后唐、依后晋;后晋翰林学士李浣,晋亡后归辽,被授予翰林学士、工部侍郎。然而他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决意南逃,以治病为名,“异服夜出”。被抓住后,两次自杀[4] 。等等。
同样是“夷狄”建立的政权,为什幺士人群体对沙陀政权和契丹政权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呢?

唐末五代士人群体对沙陀政权和契丹政权采取不同的态度,首先与他们的国家观密切相关,而这又与唐朝的民族政策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唐前期的民族政策谈起。
同历代中原王朝一样,唐王朝也将周边的民族或国家通称为“四夷”或“夷狄”、“蕃夷”等等。但是,同样是“夷狄”,性质却有所不同。《唐律》《各蕃夷划分为“化外人”和“化内人”两种,化外人,“谓声教之外四夷之人”,或“蕃夷之国别立君长者,各有风俗,制法不同。”[1]显然他们不属于唐朝“国人”,是外国人;化内人,《唐律》没有解释,顾名思义,即“归化”或“归附”唐朝的周边各族,则应当属于唐国内的少数民族。唐朝对化内人,一般设羁縻府州进行管理。由于羁縻府州“叛服不常”,所以“化内”、“化外”往往是不固定的,当其“臣服”之时,属于“化内人”;而当其“叛离”去后,便变成了“化外人”。
对于“化内人”,唐政府又根据其居住地点的不同,而将他们区分为“在蕃”和“入附”两种。“在蕃者”即仍居住在原地者,随着他们的“归化”和羁縻府州的设置,这些地区也就纳入了唐朝的版图;“入附者”则是迁入唐朝境内者,唐一般设侨置羁縻府州进行管理。唐玄宗开元五年曾下诏:“今诸蕃归降,色类非一。在蕃者则汉宫押领,入附者或边陲安置”[2]。因此一般来说,唐王朝对于“在蕃者”的控制要松散一些,他们的“化外”色彩也就多一些;对于“入附者”的控制要严密一些,他们的汉化色彩也就更浓一些。
对于“入附者”,唐政府又根据其入附时间的长短而将他们区分为“熟户”(或称“旧户”)和“新降”。开元九年下诏:“诸道军城,例管夷落。旧户久应淳熟,新降更伫绥怀。……熟产既是王人,章程须依国法”[3]《唐六典》中也明确规定:“凡内附后所生子,即同百姓,不得为蕃户也”[4]。“内附后所生子”,当然也属于“旧户”、“熟产”,可见他们已经成为“章程须依国法”的“王人”、“百姓”了,他们的汉化程度很高,有的已经“同华夏四义”[5]了。
早在唐高宗永徽年间,沙陀人就归附唐朝,成为“化内人”中的“在蕃者”。永徽四年(653),唐在沙陀人生活的地方设置了羁縻府州性质的金满、沙陀都督府,隶属于北庭都护府。之后,如上所述,790年沙陀人东迁至甘州,臣属于吐蕃,由“化内人”变成了“化外人”。元和三年(806),沙陀人又举族内迁,成为“入附者”。至中和三年(883)李克用被任命为河东节度使,沙陀人在内地已经生活了近80年,李克用及其父亲朱邪赤心(李国昌)都属于“内附后所生子”,可见他们早已都是“章程须依国法”的“熟户”、“王人”、“百姓”了。沙陀人从内迁以来,虽然保留着以血缘为纽带的部落组织,但他们始终是作为唐朝的臣民。李克用祖父朱邪执宜在内附以后曾担任阴山府兵马使、都督等职务,这是属于羁縻府州性质的机构,如果说尚多少有一些“化外”色彩的话,那幺从他的父亲朱邪赤心(李国昌)先后担任的朔州、蔚州刺史和云中、振武节度使,到李克用本人担任的河东节度使,已经完全没有了这种色彩。所以,尽管黄巢起义以后,唐王朝的“王业”荡然,李克用统治的核心和骨干由“沙陀三部落”和代北“五部之众”组成,时人甚至将“深目而胡须者”作为李克用河东军的特征[6],但李克用仍然是唐王朝的地方大臣,河东节度使仍然是唐王朝的地方政权,士人认可并参与这个政权,与他们认可并参与唐朝其它地方政权并无两样。
李存勖建立的后唐王朝除与李克用河东割据政权一脉相承外,它还获得了“正统”王朝的地位。
907年,朱全忠灭唐建梁后,李克用、李存勖父子被挤到河东一隅之地。然而在当时人乃至宋人的心目中,河东却成为继袭唐王朝的“正统”政权,如宋真宗时编修的《册府元龟》,就将后唐列入“帝王部”,而将后梁列入“闰位部”。士人群体将河东政权视为“正统”,当然与朱全忠的残害士族有很大关系,然而耶律阿保机对汉族士人可谓亲善、重用,辽朝建国也在后唐建国之前,最初却不能得到汉族士人的认可,因此,李克用、李存勖父子 “正统”地位的取得,主要还是由于他们以李唐宗室自居,并打起了“复唐”的旗号。
沙陀本西域小族,其内迁中原时的人口也不过万余,社会地位不仅不能同中原汉族士大夫相比,即使在内迁各族中,也是微不足道。但是,懿宗咸通九年(868),朱邪赤心因镇压庞勋功而被赐予“李国昌”之名,“预郑王属籍”[1]。这对沙陀人来讲,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也是他们抬高自己社会地位的极好机会。之后,李氏沙陀便一直以李唐宗室自居。大顺元年,唐朝廷讨伐河东,下令削去李克用的“属籍”,李克用便上表理直气壮地上书说:“臣之属籍,懿皇所赐;臣之师律,先帝所命。”[2]唐亡后,河东继续使用唐的年号,并以“复唐”相号召。李存勖称帝后,在建立宗庙制度时,以唐高祖、太宗、懿宗、昭宗及后唐懿祖、献祖、太祖为七庙,这些都说明了李克用父子对唐赐国姓的高度重视。李氏父子的这些做法,当然地赢得了士人们的普遍好感,得到他们的认可,于是在他们乃至宋人的心目中,沙陀人李存勖建立的后唐王朝便属于“正统”,而汉族朱全忠建立的后梁王朝反倒成为“僭伪”了。契丹的情况则有所不同。虽然契丹与唐的联系要早于沙陀,早在武德二年(619),唐就在契丹部落设置了辽州,贞观年间又相继设置了昌、师、带等州及松漠都督府,唐并赐予契丹酋长窟哥李唐“国姓”。之后,唐又一再嫁公主与契丹酋长,一部分契丹部落也内迁至营州、幽州一带,甚至一度远迁至青州地区,成为唐朝的“王人”、“百姓”。但是,契丹人在整体上并没有远离故土成为“入附者”,契丹酋长们也只是担任了多少带有一些“化外”色彩的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随着契丹与唐的关系几度恶化,羁縻府州旋置旋废,特别是安史之乱后,东北地区的羁縻府州荡然无存,契丹人除一小部分留在河朔藩镇并逐渐汉化外,绝大部分“在蕃者”实际上已经脱离了唐王朝的统治,即由“化内人”又变成了“化外人”,他们有自己严密的部落组织,并且向着国家制度方向发展。耶律阿保机重用汉族士人,康默记、韩延徽、韩知古等汉族士人都得到了他的赏识和重用,然而他所创立的辽王朝毕竟与中原王朝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属于“蕃夷之国别立君长”、“各有风俗,制法不同”者,于是,在汉族士人看来,它当然是“化外”“夷狄”所建立的政权了。所以,士人群体对沙陀政权和契丹政权采取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他们的国家观,即沙陀人属于唐国内的少数民族,而阿保机建辽时的契丹人则属于外国人。在今人看来,无论是沙陀人建立的政权,还是契丹人建立的政权,都是中国历史上的政权。然而在当时人看来,它们毕竟属于不同的性质。

唐末五代士人对沙陀政权的认同,又是与他们的华夷观密切相关的。
唐王朝是一个开放的王朝,从唐初以来,“四夷”各族就或慑于唐的威力,或仰慕唐的富裕,而纷纷内附。据《新唐书·地理志》的记载,唐以内附部落设置的羁縻府州有856个,比正州多出528个。唐王朝也欢迎各部族的归附,对他们予以种种优惠待遇,如在经济生活上,《户令》中规定:“诸没落外蕃得还及化外人归朝者,所在州镇给衣食,具状送省奏闻,化外人于宽乡附贯安置。”《赋役令》中又规定:“诸没落外蕃得还者,一年以上复三年,二年以上复四年,三年以上复五年。外蕃人投化者复十年。”[1]“外蕃人投化”唐朝者竟比唐人“没落外蕃得还者”在免征赋役上优惠出许多。在政治生活上,唐太宗曾一再标榜自己“不猜忌异类”,对夷、夏“爱之如一”。说:“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2]又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3]唐朝提拔起用一大批蕃胡族人担任军事将领,有的甚至做到了高级将帅,如贞观四年突厥降附后,其酋长至者,“皆拜将军中郎将,布列朝廷,五品已上百余人,殆与朝士相半”[4]。在武将的提拔任用上,胡人甚至往往要优先于汉人。在文化生活上,唐人不排斥胡人文化,胡舞胡乐登上了大雅之堂,甚至进入了皇家宫廷;胡服胡食则为庶民百姓乃至上流社会所接受、喜好。这种社会现实,无疑对士人的思想观念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对儒家传统的“华夷之辨”思想,也是一种新的考验。
“华夷之辨”的思想主要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尊王攘夷”;二是“用夏变夷”。随着秦汉以来大一统王朝的建立以及周边民族的大规模地进入中原,“用夏变夷”的思想遂逐渐成为“华夷之辨”即儒家民族观的主要方面。唐太宗采纳温彦博的的意见,将10余万突厥“降户”安置在边州界内,以及一再自我标榜的“不猜忌异类”,对夷夏“爱之如一”,就包含了这方面的思想。韩愈的“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5],虽然是概括《春秋》之义,但无疑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思想。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晚唐两位士人陈黯和程晏的两段论述。
唐宣宗大中(847—860)初年,宣武节度使卢钧推荐大食人李彦升参加科举考试。有论者对此提出责难,说:“梁,大都也,帅,硕贤也。受命于华君,仰禄于华民,其荐人也则求于夷,岂华不足称也耶,夷人独可用也耶”,为此,进士陈黯作了《华心》一文予以辩解:“苟以地言之,则有华夷也,以教言之,有华夷乎?夫华夷者,辩在乎心。辩心在察其趣向。有生于中州而行戾乎礼义,是形华而心夷也;生于夷域而行合乎礼义,是形夷而心华也。”[6]并且他举汉代卢绾和金日*为例,前者是“形华而心夷”,后者则是“形夷而心华”。这里还须注意的是,作为“硕贤”的卢钧,居然“荐人也则求于夷”,可见他与陈黯具有同样的思想。
事隔三、四十年后,昭宗乾宁(894—898)中,进士程晏作了一篇镀《内夷檄》,对华夷观作了更为详细的论述:“四夷之民长有重译而至,慕中华之仁义忠信,虽身出异域,能驰心于华,吾不谓之夷矣。中国之民长有倔强王化,忘弃仁义忠信,虽身出于华,反窜心于夷,吾不谓之华矣。窜心于夷,非国家之窜尔也, 自窜心于恶也,岂止华其名谓之华,夷其名谓之夷邪?华其名有夷其心者,夷其名有华其心者,是知弃仁义忠信于中国者,即为中国之夷矣,不待四夷之侵我也,有悖命中国,专倨不王,弃彼仁义忠信,则不可与人伦齿,岂不为中国之夷乎?四夷内向,乐我仁义忠信,愿为人伦齿者,岂不为四夷之华乎?记吾言者,夷其名尚不为夷矣,华其名反不如夷其名者也。”[7]
陈黯、程晏以“礼义”或“仁义忠信”作为区别华、夷的标准,都是从文化而不是种族出发,这种以文化而不以种族或地域作为区别华、夷的标准,早在儒家创始人那里就已提出。但是,对于“文化”的内涵和范围,不同时期却有不同主张。孔子将音乐、服饰等都作为区别夷、夏的标准,鲁定公十年,齐国和鲁国会于夹谷,齐国有司请奏“四方之乐”。于是“旌旄羽袯矛戟剑拨鼓噪而至。孔子趋而进,历阶而登,不尽一等,举袂而言曰:‘吾两君为好会,夷狄之乐何为于此!请命有司”。“景公心怍,麾而去之”[1]。杞国国君成公、桓公、文公,孔子都贬称为“子”。其原因是因为他们“用夷礼”。据杜预注:“杞,先代之后,而迫于东夷,风俗杂坏,言语衣服有时而夷,故《传》言其夷也。”[2]如果杜预的解释不误,那么孔子将语言、服饰都作为区别夷夏的标准。而到了唐代,“胡乐”已经作为“国乐”而登上大雅之堂,唐朝宫廷音乐中的十部乐中,龟兹、疏勒、康国、安国、天竺(或扶南)、高丽、高昌7部都属于夷狄之乐。而胡人的服饰,也是唐人所喜好的,甚至连达官贵人,往往也胡服骑射,外出巡游。所以陈黯、程晏以“礼义”或“仁义忠信”作为区别华、夷的标准,一方面是对孔、孟以来“用夏变夷”思想的进一步发挥,同时也是对唐初以来大量少数民族部落入居内地并且势力日益强大、民族交流与融合日益加深的现实的反映。


陈黯、程晏将儒家的“礼义”和“仁义忠信”作为区分华、夷的最高甚至唯一标准,能按照这个准则行事的,虽“身出异域”而为华;否则,虽“身出于华”反为夷。按照这个准则去衡量,则李克用及以他为首的沙陀人,应该属于“华”的行列。
《旧五代史》卷26《唐武皇纪论》在评价李克用的生平时说:“武皇(按即李克用)肇迹阴山,赴难唐室,逐豺狼于魏阙,殄氛寝于秦川,赐姓受封,奄有汾、晋,可谓有功矣。”并将他与“桓、文之辅周室”做了比较。朱全忠代唐建梁后,西川节度使王建遣使至晋阳,劝李克用“各王一方”。李克用不从,以书复王建,大略云:“窃念本朝屯否,巨业沦胥,攀鼎驾以长违,抚彤弓而自咎。……仆经事两朝,受恩三代,位叨将相,籍系宗枝,赐鈇钺以专征,征苞茅而问罪。鏖兵校战,二十余年,竟未能斩新莽之头颅,断蚩尤之肩髀,以至庙朝颠覆,豺虎纵横。且受任分忧,叨荣冒宠,龟玉毁椟,谁之咎欤!俯阅指陈,不胜惭恧。……仆累朝席宠,奕世输忠,忝佩训词,粗存家法。善博奕者唯先守道,治蹊田者不可夺牛。誓于此生,靡敢失节,仰凭庙胜,早殄寇雠。如其事与愿违,则共臧洪游于地下,亦无恨矣。”[3]这段话更表现出李克用对唐王朝的一片忠心。李克用又自称自己是“一言许心,万死不悔”,“盟于三光,愿赴汤火”[4]。李克用的言行充分表明,虽然他的“仁义”不足,而“忠信”却有余。
李克用本人大概未曾读多少圣人之书,史称他“始言,喜军中语,韶龀,善骑射”[5]。但他却让儿子存勖13岁时“习《春秋》,手自缮写,略通大义”[6]。他又通过与汉族新老贵族特别是衣冠世族们的联姻,密切与他们的关系,提高整个家族的汉化水平,如京兆人任茂弘,属于衣冠之家。“避地太原,有子五人,曰图、回、圜、团、冈,风彩俱异,武皇爱之,以宗女妻团”[7];太原人韩恽,世代为宦,恽“亲狎儒士,好为诗歌,聚书数千卷”。乾宁中,李克用为其子存勖“纳其妹为妃”[8];等等。太原是具有悠久汉文化传统的地区,太原王氏、河东裴氏都是著名的衣冠世家。虽然从晚唐以来,藩镇的跋扈、民族的交流,使这里的社会风气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但这里并没有被完全“胡化”,作为一个蕴涵着深厚汉文化根底的地区,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汉文化仍然占居主导地位,沙陀以及代北各族进入这一地区,不能不受到感染和熏陶。如汉族门阀世族往往在外迁数代后仍占籍祖籍,而不少南下的代北部族从下一代甚至当代起,就占籍太原,反映了他们追求汉族文化、并企图以此来抬高自己社会地位的心理。
后唐庄宗李存勖被认为是推行汉化政策的主要代表,他出生于太原,如上所述,他在13岁时开始“习《春秋》,手自缮写,略通大义”,与他的父辈所接受的教育已不尽相同,庄宗也常以此为荣,每“对勋臣夸手抄《春秋》”[1]。而当他兼并河北特别是灭梁入主中原之后,为了获得中原汉族士人地主的支持,更是全面复唐,推行汉化。有学者认为,李存勖的失败,即与他的一味仿唐即全面推行汉化政策密切相关[2]。后唐明宗李嗣源虽然保留着较多的胡人特点和习俗,但他并没有阻止沙陀人汉化的进程。他以秦王从荣“方幼,出临大藩,故选儒雅,赖其裨佐”。当他听说从荣左右有诈宣诏旨,“令勿接儒生”时,“颇骇其事”,“鞠其言者将戮之”。他在告戒从荣勿作诗写赋的同时,却也对他说:“经有君臣父子之道,然需硕儒端士,乃可亲之”。并说“吾老矣,于经义虽不能晓,然尚喜屡闻之。”[3] 明宗诸子除秦王从荣热中于汉文化外,从厚(即闵帝)亦“髫龀好读《春秋》,略通大义”[4]。而《新五代史》卷55《刘岳传》记载的一件事,尤能说明明宗对汉族传统文化的重视:“初,郑余庆尝采唐士庶吉凶书疏之式,杂以当时家人之礼,为《书仪》两卷。明宗见其有起复、冥婚之制,叹曰:“儒者所以隆孝悌而敦风俗,且无金革之事,起复可乎?婚,吉礼也,用于死者可乎?”乃诏岳选文学通知古今之士,共删定之。”明宗能对唐朝《书仪》中“起复、冥婚之制”提出疑义,正是他“喜闻儒生讲经义”[5]、又勤于思考的结果,甚至就连力主“华夷之辨”的欧阳修,也不得不对此感叹道:“明宗武君,出于夷狄,而不通文字,乃能有意使民知礼。……可胜叹哉。”[6]
有资料显示,沙陀人在进入中原后,仍然长期保留着一些“夷狄”的传统习俗,如后唐庄宗在同光二年七月“幸龙门之雷山,祭天神”,史称是“从北俗之旧事也”,或“夷狄之事也”[7];唐明宗李嗣源尤其保留着较多的胡人特点,如他喜欢讲胡语,在行军时与契丹用胡语对话;,在朝廷上与康福用胡语(或作“蕃语”)对话[8]。天成二年六月,明宗“幸白司马陂,祭突厥神”,史称是“从北俗之礼也”,或“夷狄之事也”[9] ;同年十月,青州节度使霍彦威“差人走马进箭一对,贺诛朱守殷”,明宗“却赐彦威箭一对”。史臣对此提出非议,说:“传箭,番家之符信也,起军令众则使之,彦威本非蕃将,以臣传箭于君,非礼也。”[10] 天福七年六月,晋高祖死,出帝即位,“遣右骁卫将军石德超等押先皇御马二匹,往相州西山扑祭”,史称是“用北俗礼也”,或“夷狄之礼也”[11] 。以致欧阳修要惊呼道:“中国几何其不夷狄矣!”[12]然而总体上说,沙陀人从内迁以来特别是进入太原以来,走的是一条不断汉化的道路,并最终实现了与汉民族的融合。这也是他们之所以能得到汉族士人群体认可的关键所在。范文澜先生曾指出:“唐吸收大量塞外游牧人入居内地,最后一批(当时称为塞外‘杂虏’)以沙陀为代表,按照各族融合的惯例,在某种情况下,是要发生破坏现象的,到周宋时,才结束了这个融合过程。”[13]由于沙陀人在建立政权之前就基本上实现了汉化,得到汉族士人群体的认可,民族矛盾不很激烈,因而在历史上各族融合过程中“要发生破坏现象”的惯例中,唐末五代时期所造成的破坏应该说是最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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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易遁 先秦华夷之辩杂论

作者:王易遁 (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3-4-19 2:38:18发布)  阅读1527次


    一、华夷之辩的“华”的意思


  华夷之辩又可以称为夏夷之辩,主旨就是华夏族和夷族的区别。

  “华”和“夏”指的是华夏族。“华”和“夏”有“华夏族”之意,这是后起的意思,那“华”和“夏”的本义是什么呢?历来的学者认为“夏”的本义有二:一是地名,一是华美之义。

  禹受封为夏伯,根据孔颖达所注的〈尚书〉“颛顼以来,地为国号”,因此在禹子启建立夏朝时,便沿用此|“夏”号,金景芳说:“夏也叫做大夏,原为地名,自启凭借父禹的基业夺取政权在这里建立了以华夏族为基础的奴隶制度的国家后,才变成历史上的一个朝代的名称”。这样以居住地为姓氏或是部落名称的例子在上古时期很多,如颛顼因初居高阳,而称为高阳氏,帝喾曾因初居于高辛而称为高辛氏,尧因初居于陶后又居于唐,而称为陶唐氏或称为唐尧,舜因初居于虞而称为有虞氏,夏的情况亦是如此,夏朝的这种朝代的命名方式表明了夏时血缘关系的没落和地缘关系的建立,夏朝的建立不再以血缘也就是不再以血统为基础,而是以地理位置和文化的差异来编制和划分国民。

  《尔雅,释诂》曰:“夏,大也。”《尚书》云:“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尚书》正义曰:“冕服采章对被发左衽,则为又光华也,释诂云:‘夏,大也,故大国曰夏,华夏,谓中国也’”,从上面的可以看出,“夏”的意思是“大”或者“大国”的意思。这些都是因为夏朝的建立后,夏国无论是在管理的人口和管辖的区域和文化方面都非其他的方国可比,“夏”的含义也就由原来的“夏地”变为“大”或者“大国”。

  《禹贡》云:“羽畎夏翟。”这里的“翟”是雉名,“夏翟”即五彩之旌旗;《周礼。天官》:“秋染夏。”贾公彦疏:“秋染夏者,夏谓五色,”这些“夏”的意思均为“华美”的意思。

  关于“华”的本来的意思,有如下的记载:

  《诗.周南.逃夭》:“灼灼其华。”《淮南子.时则训》:“桃李始华。”这些“华”都是“花”或者“开花”的意思。

  在古代,“华”同“花”,“化”同“花”,“华”又同“化”。

  “化”为何意?《华严经.音义上》:“教成于上而易于下,谓之化”,许慎释“化”为“教行也”。因此,“化”就是“教化”之意,“华”同“化”,也就是说“华”有教化的含义,教化则必然要和“文”联系到一起来,“华”其实就是要以“文”而“化”之。

  “华”同“夏”,“华”和“夏”的意思可以通用, 所以,“华”,“夏”,“华夏”,“中华”的意思都有“教化”的意思。《唐律名例疏义释义》有言:“中华者,中国也,亲被正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义,故谓之中华。”这里对中华的解释很精辟,把是否自属中国诸华夏族,是否属于中华的标准定义为是否“亲被正教”也就是是否奉行中华文化传统,一言以辟之,无论是何族,只要继承中华文化,也就可以成为中华成员,亦即成为华夏族。


  二、华夷之辩的“夷”的意思


  早在殷朝的甲骨文中就有了“夷”的记载。甲骨文“尸”“儿”就是“夷”,郭沐若说:“甲骨文1183片,‘贞尸方不出’,尸方者,夷方也;甲骨文1130片中的‘伐儿方’,儿方当即夷方。”许慎的《说文解字》对“夷”的解释是:“夷,平也,从大,从弓,东夷人也”。

  “夷”原是华夏族族对非华夏族民族的统称,这个“夷”意是广义上的“夷”,从《禹贡》,《诗经》,〈淮南子〉等文献中可以看出只要是不同于华夏族的民族,不管是在什么方位都统统以“夷”来称呼,如《尚书.大禹谟》:“无殆无荒,四夷来王。”《淮南子.愿道训》:“禹施之以德,海外宾伏,四夷钠服。”《毛诗正义》:“幽王时,四夷交侵,中国皆叛。”这些“夷”均带有“四”字,则“夷”者是四方非华夏族的统称。从西周开始,“夷”又多指东方之民,即是“东夷”,这个是“夷”的具体化。

  史料上具体的非东方的夷有:

  北方的畎夷,《竹书纪年》:“帝癸(夏桀)即位,畎夷入歧。”

  西方的昆夷,《诗.大雅.采薇》序云:“文王之时,西有昆夷之患。”

  南方的夷,《春秋公羊传注疏》:“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

  这些都可以看出,“夷”是四方的民族的统称,非仅指东方之民族,周朝有“东夷,北狄,南蛮,西戎”之说,这个时候的“夷”又演变为有专指东方的非华夏民族之意,这个是狭义上的“夷”,但是广义上的“夷”仍继续沿用,直到现代。


  三、“华”和“夷”的区别

  关于“华夏族”和“夷族“的民族特征和区别,史料为我们提供了很详细的记载。

  《礼记.王制》:“中国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语言不通,嗜欲不同。”从名称(夷狄戎蛮中国),方位(五方),饮食,服饰,居住等方面指出中国夷狄戎蛮的特征和区别。文中的“雕题”是指刻其肌肤以丹青涅之,和“文身”差不多,“交趾”就是足相向,是南方人不穿鞋子跣足的反映。

  《左传》襄公十四年,诸侯会于向,戎子驹支曰:“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挚币不通,语言不达。”

  《淮南子 .坠行训》:“东方,其人兑行小头,隆鼻大嘴鸢肩企行,长大早知而不寿;南方,其人修行兑上,大口决龇,早壮而夭;西方,其人面未偻,修颈印行,勇敢不仁;北方,其人翕形短颈,大肩下尻其人愚蠢禽兽而寿,中央四达,其人大面短颈,美须恶肥,惠圣而好治。”

  从上述的史料可以看出,地域上华族大体上居于中华的中部,夷狄戎蛮基本上居于诸夏的四方,“华”和“夷”无论是在文化,语言,风俗,饮食,服饰,甚至是在人形方面都有着非常明显的特征和区别。


  四、华夷之辩的内容

  史料中关于华夷之辩的内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诸夏一体的意识。

  《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不以中国从夷狄,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

  《春秋左传正义》齐管仲云:“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

这些其实都是要明确诸夏诸国乃一体,诸夏国家之间应该不分彼此,应该相互帮助相互扶持,相亲相爱。西周以来特别是春秋时期正是夷狄戎蛮势力壮大,影响到诸夏发展生存的时期,华夏族面临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严重的非华夏族的入侵。周王室的东迁,就是在狄戎灭亡西周的形势下的不得以之举。这个时期,北方的山戎活跃于我国的北部地区,并且深入于今天的山西,河北中部以及黄河以南,和中原诸夏频繁战争。周桓王六年(公元前714年)北狄伐郑,十四年(公元前706年),北狄伐齐,惠王十三年(公元前664年),山戎病燕,十五年(公元前662年),狄伐邢,十七年(公元前661年),狄伐卫,襄王二年(公元前650年),狄灭温。南方自称“蛮夷”的楚国也北上中原与诸夏争夺霸权,相距灭掉淮河流域和南方许多诸夏国家,春秋时期诸夏在这种受到四方民族,特别是来自北方和南方的异民族的压力下,许多诸夏之国和诸夏之民和诸夏之地亡于夷狄戎蛮,诸夏民族意识,民族认同在和夷狄的交战中得到强化,“华夷之辩”就是在这种民族危机的形势下不断丰富深化。

  其次是贵“华”贱“夷”,以“华”为贵,以“夷”为贱,贬低蔑视非华夏族的民族。

  《论语注疏》有云:“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礼记正义》云:“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

  周大夫富辰云:“狄,豺狼之德也。”

  “华”贵,“夷”践,是“华夷之辩”中的主要内容,“华”贵“夷”践,其实就是以华夏的文化,礼仪制度为贵,贬“夷俗”,确立“夷”必须从“华”的观念。

  再次是“要服”“荒服”之制。

  周穆王时祭公谋父云:“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亨,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亨,岁贡,终王。”“要服者贡”就是向周天子贡献物品,“荒服者王”就是要承认天子的统治地位,所谓的“终王”即每代戎狄之君继位,要朝见周天子,周天子新王继位也要觐见,以表示对周天子的臣服关系。如夷狄之君未按照周天子指定的“要服”“荒服”规定做,周天子就“修名”“修德”,即以尊卑职贡之分和感之以德,使其来贡来朝;“修名”“修德”仍不来者,就要“修刑”,就是要以武力战争来“刑诛”,甚至要灭其国,亡其民。


  五、儒家的华夷之辩

  让我们来看看先圣是如何看待华夷之辩的:

  孔子作《春秋》曰:“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也就是说, 夷狄到了中原地区,习用了华夏文化习俗,他们就成了华夏族,而中原华夏族如果进入了边远地区,习用了夷狄的文化习俗,他们就成为了夷狄,是夷狄还是华夏不在于血统,而在于所习用的文化,就是说华夷之辩不是血统上的区别而是文化上的差异。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这样的民族区别的观念,进一步提出“中国圣王无种说”,认为中国的任何一个民族只要他有志气有才能,都可以统治中华成为圣王正统,他说:“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人也,文王生于歧周,卒于郢,西夷人也。”更强调要“以华变夷”,反对“以夷变华”这里的“变”是“改变”的意思,就是要用华夏的文化礼仪制度来改变四夷的文化礼仪制度,把四方之民纳于华夏文化之下,化“夷”为“华”,也就是主张民族同化融合。


  六、华夷之别非血统之别乃文化之别

  华夷之辩也就是华夷之别,华夏族和四夷之间的区别不是血统上的区别乃是文化上的不同。原本是夷狄戎蛮民族,在和华夏族接触的过程中习用了华夏的文化礼仪制度,从而认同华夏族,就会转变成为华夏族,这个就是由“夷”变成“华“;原本是华夏族的因为僻处四方,和中原诸夏不相往来,习用诸夷狄的文化礼仪制度,就会给排除出诸夏之列,不在以华夏族来对待,这个就是由“华”变成“夷”。因此无论血统本来是“华”还是“夷”,只要习用华夏族礼仪,就可以成为诸夏;只要屏弃了华夏族之礼仪,就可以归之为“夷”。

  观之前面的“华”“夏”“夷”的意思与华夏族和夷狄戎蛮的民族特征和区别,可以看出华夏族和其他非华夏族的区别其实是以文化为基础,不是以血统来区别,“华”者,化四方民族也!

  民族的定义是“具有相同的地域,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经济生活和表现在共同的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的人们共同体。”观察民族形成的历史,形成民族的首要条件就是以血缘(血统)关系为纽带的氏族的瓦解,因此民族的根本性是文化,“华夷之辩”实质就是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高低之辩,非血统之辩。

  先秦和随后的史料中关于“华”变成“夷”的记载颇多。举其要者由“华”变成“夷”:
  《史记.五帝本纪》有云:“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驩兜于嵩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驩兜,三苗的族属历来多有争议,但是共工和鲧的族属,则多认为是华夏族,共工和鲧原为华夏族,后来因为共工和鲧及其部分后人因为战争失败的缘故(流,殛)僻处于于四方,不和中原诸夏相往来,弃华夏礼仪不用,习用诸夷之文化,由“华”变成“夷”。

  《史记.匈奴传》云:“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桀崩,其子淳维妻其众妾,遁于被野,随畜转徙,号荤育,逮周日盛,曰 猃狁 。”

  《魏书.序纪》云:“后魏之先,出自黄帝,黄帝之子曰昌意,昌意少子,受封北国,其后世为君长,统幽都以北,广漠之野,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为拓,谓后谓跋,故以为氏(拓拔氏)。”


  七、从楚国民族认同来看“华夷之辩”

  按照中国的史书记载,楚人原为华夏族,但是在春秋时期,根据当时的记载,楚国人多认为自己是蛮夷,不是华夏族,到了战国时期,楚国人才又再次认为自己属于华夏族,从史料的记载来看,则楚国经历了由“华”变成“夷”,再由“夷”变成“华”的过程,这也为我们提供了华夷之辩乃文化之辩,非血统之辩的依据,即是,华夷的区别是文化,不是血统。

  1,楚国的来源是华夏族。关于楚人的来源,中国的史料都一致认为楚人乃黄帝之后,尤其以《史记》的记载最为详细。

  《史记》云:“楚之先,出自帝颛顼高阳氏。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因其能光融于天下,故命之为祝融,重黎死,其弟吴回继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季连;季连,芈姓,楚乃其后也,周文王时,季连苗裔鬻熊事文王,成王时,封鬻熊之后熊铎于荆蛮之地。”

  从以上的记载来看,则楚国从血缘关系上而言是属于华夏族。

  2,西周春秋时,楚国在民族认同上已由“华”变成“夷”,民族属性已是南蛮,这个时期,楚国又多称为蛮荆,荆或者蛮。关于楚国自己认为是蛮夷和中原诸夏认为楚国是蛮夷的记载,春秋和战国初期的史料颇多。如《诗.采岂》曰:“愚而蛮荆,大国为谁谁,显允方叔,征伐猃狁,蛮荆来服。”

  周夷王时,楚君熊渠兴兵伐庸和扬粤,至于鄂,自以为乃“蛮夷”,“不与中国之号溢”。

  楚武王三十五年(公元前706年,周恒王是四年),楚伐随。随曰:“我无罪也。”楚曰:“我蛮夷也,今诸侯皆叛,或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我号。”

  楚文王六年(公元684年),秋九月,《春秋》云:“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荆,楚国也;献舞,蔡侯名;以献舞归,即是蔡侯为楚国俘获而去。孔子云:“何不言获,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孔子认为楚国乃夷狄之国。
  《史记.楚世家》:“楚成王六年(公元前671年),楚使人献周惠王,惠王曰:“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周王室亦认为楚国乃夷也。

  楚成王十六年(公元656年),楚与齐盟于召陵,《春秋公羊传》云:“楚有王则后服,无王则先叛,夷狄也,而亟病中国。”

  楚成王十六年(公元前639年)秋,《春秋公羊传注疏》云:“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宋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强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会往。”

  《国语》云:“楚大夫王孙圉聘于晋有言‘楚虽蛮夷,不能宝也。’”

  从这些史料记载可以看出在春秋时期,不仅诸夏国家把楚国当成蛮夷,不属于华夏族之列,楚国的君主和大臣也都把自己当成是蛮夷。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民族认同,主要是因为楚国的国土在蛮夷之地,楚国即使原来在血统上是华夏族血统,但是因为封国于荆蛮之地,僻居于南方,与当地的“南蛮”“荆蛮”民族有教多的接触,其国四周均是蛮夷之人,其统治的国民也多是蛮夷之人,在这种的地理大环境下,语言,文化,礼仪制度,习俗等各个方面深受当地的蛮夷之俗所影响,慢慢地同化于当地的蛮夷。

  3,春秋末期开始,楚国的民族认同开始发生变化,掀开了由“夷”变成“华”的过程,这个时期,关于楚国的族属记载的史料有楚庄王时,楚大夫曰:“若民烦,可教训,蛮夷戎狄其不宾也久,中国所不能用也。”楚国开始把自己和蛮夷戎狄区别开来。

  《韩诗外传》云:“越王勾践使廉稽献民于荆(楚),荆使者曰:‘越夷狄之国也,臣请欺其使’。”

  从上面的记载可以看出,这个时候的楚国已把自己当成中国之人,认为自己是华夏族,开始把自己和蛮夷区别开来。到了战国时期,记载楚国自己认为是中国之民,属于华夏族的记载就更多了,在此不一一列举。之所以有有这样的一种民族认同上的改变,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个时候各国之间的战争不断,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和了解也在不断地深化,楚国通过战争的方式兼并了淮水流域的众多的诸夏国家,和诸夏的文化的交流也就随之扩大,特别是从楚庄王北上和中原诸夏国家争夺霸权,华夏的各种文化礼仪开始大量地影响楚国原有的蛮夷文化,楚国的民族认同也就开始了由“夷”转变为“华”的过程了。直到最终认为完全华夏化。

  从楚国的由“华”变成“夷”,再由“夷”变成“华”,我们可以认识到,民族的认同是一个变动的过程,决定民族属性的本质东西是文化,不是血统。不同血统的民族,可以通过文化因素同化融合为一个民族,同一个血统的民族也会因为文化的不同而分化成不同的民族。民族的同化融合,变迁分化受到文化的决定性的影响。民族的根本性和认同主要决定因素是文化。

  综上所述,“华夷之辩”其实就是“居夏则为夏,居楚则为楚,居越则为越。是非天性,乃积糜使然也。”这个就是“华夷之辩”。

终稿于:20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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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蚩尤族属的争论来看华夷之辨--华夏文明论辨之一

从蚩尤族属的争论来看华夷之辨--华夏文明论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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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蚩尤族属的争论本来并不是一个问题。

自古以来的口耳相传的历史都把蚩尤说成是神农炎帝之后,或者说他是炎帝部族的一支,恃强而自称炎帝,从而遭到了炎帝部族其余成员联合黄帝部族对其进行打击。更有甚者言之凿凿说是炎帝黄帝大战后,炎帝部落战败不服,蚩尤率众起而复仇,终被镇压。
  但自从疑古派兴起之后,传统史学观有了颠覆,将炎黄一系分解成了三系四系部族的综合古代史,从而发生了将蚩尤族划入所谓东夷族和苗蛮族之争的问题。但我认为,关于蚩尤族的东夷或苗蛮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那些新学院派中国人对于传说时代古文字产生变化过程的理解上存在误区。
  由于这些历史学新学院派都有欧美文化背景,而欧美文化的一个特点是他们属于拟音文化,因此他们在提到某字渊源的时候,总要提及该字母的希腊或罗马文字的读音,演变中的后缀变化和读音的差异。当然,从音韵学角度讲,中文或曰华文也存在音韵转变的问题,但就历史考古学而言,由于中文是象形文字的一种,是属于拟形文化而非拟音文化,因此用欧美经典的学院手法来推论是行不通的。
  同一个中文字,在各省,各县,甚至各乡各村,它的发音都不尽相同,在这样的基础上用现代当地音韵的转换来度揣古人的发音和转音并没有十分的科学依据,甚至成为一件荒唐可笑的事情。使用音韵推论的有效性一般而论只能用于秦始皇统一之后的中国历史,特别是汉代之后,由于各方音韵研究的出现,使得官方记录的文字音韵有了相对稳定的联系,对汉以后古书中少数民族及外国地名人名的音译及同音异字记录才有了比较可信的依据。而对秦以前,还是只能根据字形字义的推导来论证古史传说。
  特别是远古时代,中国的各部落语言各不相同,但古文字由于是拟形则可能近似,因此利用文字形意的分析远比利用音韵度揣更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例如对于华夏的分析有虞夏与舜夏的演变而来这种解释的两种变体。且《诗•郑风》中也有“颜如舜华。”之句,因此华起源于舜,并同称舜的虞夏变形为华夏也是很有可能的。当然,本篇主要是通过讨论蚩尤族属问题来谈对华夷之辨的理解,而对于华是不是就来自于舜这一特定解释并不做任何猜想。虽然华夏二字古音相通,但其涵义还是有所差别的。夏是在禹子启之后才成为了中国的代言词,至于华字究竟在何时成为中国代言词或许还需要更多考古证据来支持。华夏连用如果是商代之后新造的词汇,那么可以认为华夏中的华用的是本意,形容象花一般茂盛显耀的夏人或夏朝,并没有特别意义。但如果能够找到考古证据证明华夏一词是在夏代已经使用,那么就很可能类同夏启、夷羿一样是用华字做定语,用来界定夏人的族属是华族。因为夏只不过是大禹开始使用的新封号,在其以前,并无夏的传说,因此从族属上来分析,将后起的夏同早就存在的夷相对似乎有点勉强,毕竟这两者并不在同一等量级上。
  首先,古史传说时代所用部落名号的字应该是有固定形态而非根据音转借的。那主要因为中文字形有很多是源于各部落的图腾。各部落的图腾是相对稳定的,表征的大多是动物或植物,因而造成了各部落中字形相近的指称同一物体的字其读音可能完全不同。
  例如禹,就可能是某虫族部落的图腾或神号,其它各部落看见这图腾的部落,便都用这个字来指称他们,因此相当于他们的自称。但由于各部落对于同一动植物的读音不尽相同,他们读禹字的读音同禹部落的自称可能会有很大差别。假如该部落比较小,不为人们重视,那么大家都会沿用各自习惯的读音来读这个同样形状的字。但如果该部落势力比较强大,其它部落经常听到他们的自称,可能就会改而模拟该部落的发音来读这个字。因此对中国古代部族的研究更应该注重文字形态的转化而非音韵转换。
  其次是字义转换的问题。在欧美字母体系中,他们的很多词汇是中性的,不分褒贬的。假如分了褒贬,通常读音也就不同,书写之后成为两个不同的单词,因为这可能是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称呼。而中国传统的是拟形文字,因此在字形不变的情况下,就会发生转义的问题。特别是那种褒贬特性同时叠加在了同一字上面。
  例如鲁字,鲁本义盖为嘉。因此周公才以之作为自己封国的称号,是个美称。可是因为其政策不得人心,深为民众所讨厌,结果,流传之下,鲁字的意义转变为了愚拙,蠢笨,它的本意反而少有人知。还有蚩字,蚩者,虫也。原来可能就是蚩尤部落的自称,后来转意为欺侮,愚蠢之意,也是同理。现在所谓四方蛮夷戎狄作为贬义那也是从所谓夷夏之辨的狭隘观念出发发生的字义转换,在其初,应该都是各民族的美称或炫耀的说法。
  我们重点要探讨分析的是传说时代最为玄疑的关于苗蛮和华夏的关系。
  因此单从字义上分析,华,很可能就是所谓苗、黎的另一种称谓。华字,会意,本义:花。《尔雅•释草》中说“木谓之华,草谓之荣。” 苗字,会意,本义:禾苗。《诗•魏风•硕鼠》中“无食我苗。”句传曰:“嘉谷也。” 黎字,形声,从黍,本义:黍胶。《说文》中“黍,禾属而黏者也。”从这里可以看到,这些字都是对农作物的形容,转而形容部落,则必然都是农耕部落。中国人很早就开始种粮食及水果,因此,如果一个部落被其他人用这些代表性的词汇来形容,几乎可以肯定那是一些农耕部落。而我们来分析关于蚩尤的记载,称其为神农炎帝之后,率三苗九黎之部落。则可以认为这些记载相互印证,说明蚩尤是属于农耕文化的部族。
  此外从字形上分析,蛮者,蠻字也;絲者,丝,蚕所吐也。可见蛮字是吐丝之虫的形象。而苗字已经分析过了,是农作物开始的时段。所谓苗蛮也就是种稻养蚕之民族也。而水稻丝绸农耕文明所代称的苗蛮恰恰正是中国华夏文化正统的象征。由此可以推知:其实苗蛮和华夏本身就是对农业文化在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称呼。简单说可以归结为:苗者华、蛮而夏。苗是农作物开始的时段而华是农作物收获时的形容,因此它们对应的是同样的农耕文化。所不同之处仅仅在于苗蛮是源而华夏是流。
  女娲者,女咼也,又有说咼字古同“禾”也。假如此说确实,那么女蜗确实就是神农族的祖先,也就是苗蛮族的祖先。从而我们可以给华夏族建立一个主干枝条:女娲-神农-蚩尤-大禹,也就是所谓神农-苗蛮-华夏称谓的历史延续性。
  从这个分析上来讲,将蚩尤划入以游猎为主要经济发展模式的东夷文化部族显然是不妥当的。至于有人将蚩尤列入苗蛮,试图人为割裂其与神农族的关系,则是出于后世狭隘的夷夏之辨观念。事实上,当蚩尤时代,华夏族还远没有形成,根本谈不上什么夷夏之辨,当时只能粗略的用定居农耕文化,游牧文化和游猎文化来区分。这其中,神农部族代表的无疑是农耕文化,黄帝轩辕部族则代表了游牧文化,此外有东夷部族所代表的游猎文化。而苗蛮即使不是农耕文化的总称,那也是农耕文化中重要的一支。
  在这里还需要强调一下的是,并不是说游牧部族和游猎部族就一定不种植农作物,事实上,就连匈奴部族也进行一定的农耕生产,而在入侵罗马之前四处游荡的日耳曼人同样进行部分的农业种植。只不过在这些文化形式的部族,还没有产生类似定居农耕文化那种固执的土地观念。就从后世在东北地区游猎的那些东夷文化残部来看,我们可以认为游猎是他们主要的经济方式,农耕只是一种辅助方式。因此蚩尤作为农耕部落的领袖,更只能是神农族而非东夷族。而作为游牧部族代表的黄帝,出于中亚游牧迁徙的需要,很早就发展出了车辆,用于搬运帐篷等生活必需品,由此被称为轩辕是很有可能的。这里又有一处黄帝是中原大战的失败者的证明:商族宣称是他们的王亥造车,可是既然在其之前千年的黄帝就已经有了车,并将之带入了中原文化,那么又何需商族人来发明车呢。但如果按照黄帝确实是参与了当时中原战争的背景,结论只能是黄帝部落的文明当时并没有溶入真正华夏族,因而整个夏代都不知道有车或是造车的方法。当然黄帝造车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他的后人在周代附会进传说里去的。
  其实黄帝传说中还有个很可笑的细节,就是说,黄帝在战胜了蚩尤之后,终于穿上了他这辈子第一件衣服。当然,如果以黄帝是北方游牧民族的角度来看,这种传说则是合理的,因为在战胜农耕部落后,黄帝部族这些游牧民终于得到了丝绸衣物作为战利品,从而脱下了身上的熊皮换上了衣服。关于这件熊皮大衣,倒也很可能确有其事。原始人为了炫耀自己勇猛,经常将自己打死的兽皮缝成衣服,因而作为部族中勇士的黄帝整天穿了一件熊皮大衣吓唬别人也是很正常的,或许黄帝也正因此被人称为黄熊勇士。当然,我们重点不是要分析关于黄帝的神话,因此我们不再多加评论。
  但通过以上分析归纳,关于华夏族文明的基本特征已经显现得很清楚:所谓重农桑的定居农耕丝绸文明正是华夏文化的象征。以此为标准,蚩尤应该属于华夏族的一个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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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传奇时代的华夏大历史观----华夏文明论辨之二

远古传奇时代的华夏大历史观
  http://ido.thethirdmedia.com/art ... A%u8FA8%u4E4B%u4E8C综合来说,可以这么解释上古文化及部落发展。


  以鸟为图腾的东夷族猎人原居于山东,以兽为图腾的北狄族牧民原居住于西方或北方,以虫为图腾的苗蛮族农民原居住于中原南方。图腾在现代人看来似乎很奇怪,但在当时却也和他们的生活生产方式有关。关于蛇作为农业部落的图腾在其余地区也是相似例子的,例如印度人就崇拜蛇,据说是因为蛇能灭鼠,因此蛇很神圣。至于某些部落是否会崇拜老鼠之类倒是个很难证实的问题,据说美国某些地区有一种庆祝春天的仪式,就是拿出一只土拨鼠之类的啮齿动物来崇拜。一般来说,以鸟为图腾的部落多数是游猎部落,而以猛兽为主的则多属于游牧部落。当然,那些崇拜温和动物的部落更可能是农业部落,例如崇拜象和牛的部落多数都是农业部落。但在这里粗略的勾画出中国远古传奇时代的历史时,也只能将之笼统的归入以虫为图腾的神农部落中。
  当中原地区的苗蛮族北上遭遇了从燕北地区南下发展的北狄族,双方发生了一系列的战争。尤其以阪泉地区的涿鹿大战最为有名。
  这场大战,从某种意义上已经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基础。参战一方主要是定居农耕的三苗、九黎部落及其领袖蚩尤,另一方则是游牧的北狄族及其领袖黄熊轩辕氏,在苦战相持不能胜之后,以九天玄鸟为代表的夷族猎人加入北狄族黄熊轩辕氏阵营,最终决定了战争的胜负。
  一般认为,涿鹿之战是所谓炎黄二帝的阪泉之战的继续,也有人称蚩尤即赤帝阪泉氏,是炎帝的继承者。因而称涿鹿之战即炎黄二帝的阪泉之战。还有人认为,是农耕部落的内战引发一方联合北狄部落发起的针对另一方的争霸战争。而当两大部落在华北的涿鹿地区大战的时候,毫无疑问会引起东夷族的关注。而最后时刻投入战斗的东夷族选择支持黄帝而打击蚩尤的做法无疑有很强烈的现实图谋。自北来的北狄族牧民仅仅追求草场而对其生存的森林环境并无太大威胁,而农耕部落需要毁林垦荒的生产方式肯定会经常与之发生矛盾。因此支持北狄打击农耕的苗蛮族这一选择对东夷族而言是相当自然的。
  战争的结果当然是以黄熊轩辕氏擒蚩尤于涿鹿而告结束。如果蚩尤就代表了炎帝,那么或许这就是炎黄二族合流的开端。但对于自称黄帝之后的周人而言,似乎并没有享受到任何利益。北狄部落只不过是继续沿太行山以西南下,进入或称为退入陕北高原而没有能进入华北平原。
  根据涿鹿大战传说中战争进程的分析,是黄熊轩辕氏和蚩尤在相持不下之时,突然出现的九天玄鸟帮助其战胜了蚩尤。因此北狄部落虽然成了名义上的胜利者,但由于战争中消耗过大,失去了对胜利果实的拥有权,不得不避东夷族锋芒,向西退入了陕北高原的传统游牧区,农耕部落作为战争的失败者,自然也受到了巨大损失,可能也不得不屈服于胜利者东夷的压力退向了西方和南方。一些部落退入黄河中游的关中地区,后和周族狄人融合,产生了所谓嫘祖配黄帝的传说。也有一些留在中原的部落则与东夷族融合,才有了女娲配伏羲的传说。至于其余部落可能退向了更南面,也可能有的部落继续留在了涿鹿等北方地区。
  另一种解读涿鹿之战的思路是,历史上游牧民族发起的战争很多不是以占领领土为目标而仅仅是以掠夺财富为目标的,那么,所谓嫘祖配黄熊轩辕氏,从而使得北方部族就此学会织布穿上丝绸衣服的传说或许可以解释为北狄部落胜利后大肆掠夺一番就撤离了华北平原,退回了他们更习惯的山区和牧区,而将洗劫一空的华北平原留给了来自山东的东夷族。
  对于这一惨烈战役的结果,我们通过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当时最大的赢家其实是东夷族,这也符合夏代之前居于主导地位的尧舜是属于东夷文化部族的结论。因而才有了尧的时代派舜巡行四方,除去鲧、共工、三苗等神农-苗蛮部落的历史记载。当然,在这一阶段已经融入北狄、东夷各部族的神农部落却通过文化上的教化使得农耕文化得以更大范围的发展。
  而当大洪水发生以后,位居黄河下游的已经农耕化的东夷鸟族从经济及军事力量上都受到了很大的削弱。因而才得以由带有东夷血统的禹继承其父所在的部落并经治水之机募集各地散落幸存农耕文化的民众而迅速崛起成为强有力的部落,最终建立了夏朝。至于夏启,虽是农耕部落领袖,却毫无疑问拥有着东夷血统。其母涂山氏所在的涂山虽有浙西与淮南之争,却也都无疑表现了其东夷身份。
  由于禹所处时代,正处于所谓从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结构向父系转变的过程,所以大禹追讨夏启的故事或许正表现了这一时代的典型矛盾。而姜姬互为婚姻的部族关系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北狄之后忽然又变成了农耕部落,而所谓神农之后的羌族却反而成为了游牧民族。以姬周狄人的故事可以知道,所谓后稷,姬姓的父系始祖,其母却姓姜。根据母系传统,他应该留在母系部落,因此他应该是属于神农部落,但由于历史风俗的改变,他被划入了北狄部落,成为了周族神农的代表。而传说中舜的大臣、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的商朝祖先契,其母有狨氏简狄,按母系算,他本应是狄人,却因为进入父系社会,而成为了东夷族的领袖。
  从这个意义上讲,周族成为了神农的继承人,而神农之后的部落却成为了游牧部落也就成了可以理解的问题。
  夏朝的统治似乎并不是非常的稳固,还经常遭到东夷族的侵扰,当商朝凭借其实力建立了强大的帝国后,还经常外出掠夺羌人。而周朝入主中原后,摄于东夷人的军事压力,并没有对商人进行驱散,而是允许他们留在原地,建立了宋国,并迁徙了一些商族东夷部落进入关中,这里面就包括了后来统一中国的秦族之祖先及战国七雄之一的赵国王室祖先。而姜氏被封于齐与周公被封于鲁为的就是起制约东夷文化的目的。
  之后华夏族融合的历史就已经成为了我们所熟知的信史,从周代封建割据时期争论不断的所谓夷夏之辨到秦代最终实现的民族统一,一个完整而多元化的世界上空前文明的华夏族就此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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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的“华夷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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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沃尔夫-冯 提交日期:2006-5-8 13:03:00   

  
  去年,中日韩三国的一些历史学者、教育界人士联手,推出了一本《开创未来的历史》,以此作为撰写“东亚共同历史教科书”的尝试,并且也是对日本扶桑社的历史教科书的一种回应。
  我大致看了一下本书和有关它的评论,感觉是比较失望。号称三国的学人合力成果,仍然带有强烈的情绪色彩和立场局限,和扶桑社的教科书一样,同样不大适合对东亚后人的历史教育。这本书相当详细地列举了日本对中国、朝鲜王国进行侵略的种种罪行,确定了日本作为“加害者”的形象和中、朝的“受害者”身份,所以,我认为它与其说是“东亚共同历史教科书”,不如说就是代表了与扶桑社相反的另一端。真正的“东亚共同历史”,固然肯定不在扶桑社那头,但也未必属于这边。
  历史教育和国语教育一样,是现代民族国家教育体制的核心,因为它们传达塑造的是有关一个人“是谁”的身份认同感。我们都知道,中日韩三国的历史记忆差异是彼此交往关系中最难解的结,所以,追求彼此的理解沟通无疑是必要而有益的,但是做起来并不容易。首先,要求三国都能不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思考,还要设身处地地站到对方的位置上去;其次,不但要认清“东亚”的特质,还要把“东亚”放在“世界”之中;第三,像《开创未来的历史》这样,局限于“开港(西方强势叩关后的被动反应)”之后的近现代史,不是深入探究的态度,而要把目光投向更悠远的年代,才能建立起一个系统、延续的史观。从以上几个角度来看,《开创未来的历史》缺点太多,并没有“东亚特质”,也很难相信一本着力揭露日本战争罪行的控诉集合能在日本受到广泛接受。
  比如说,在东亚引进西方的民族国家观念之前,东亚的国族认同是以“华夷之辨”的形式存在的,而近现代的民族国家演变过程中,“华夷之辨”并没有彻底被取代,只是换了一种新的隐秘的形式,这是东亚的特点,也必须要到中古甚至更早的历史中寻找根源。
  “华夷之辨”的华,不能单纯认为是中国。“华夷之辨”的复杂,就在于在朝鲜王国看来,清国虽然是宗主国,但和日本都是“夷”;在日本看来,清国和朝鲜都是“夷”,即使在中国的唐时期,他们也认为自己是“华”;而在中国的各朝代看来(除了蒙元),只有自己才是“华”。在中古时代,“华夷之辨”才能解释日本为何在元军遭台风战败后,为何将俘虏中的蒙古人、华北汉人以及朝鲜人都尽数屠杀,却放过了前南宋军队组成的部队。因为前者是“夷”,而后者为“华”。
  在西方民族国家理论的冲击下,东亚被迫作出转型的回应,但利用的思想资源却还是传统的“华夷之辨”。看看福泽喻吉等人当时的言论,表现得相当明显。即使到今天,日本外相麻生太郎的种种说法,还是“华夷之辨”的老路子,只不过将“华”、“夷”的分野套上了所谓“民主自由”的帽子。
  所以,不把东亚内部依旧根深蒂固的“华夷之辨”概念解析清楚,所谓的“东亚共同历史”是没法建构的,而这不仅是一个大工程,更是一个艰难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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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世安 华夷之辨与春秋人文思想

春秋初年,管仲辅佐齐桓公为建立霸政,提出“华夷之辨”的口号,受到诸夏各国响应,这是华夏族群意识在历史上第一次形成。在华夏民族长期融合形成过程中,华夏族群意识出现是一个重要事件。以前学术界一般是从民族学的角度理解华夷之辨,将其视为华夏民族形成与融合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但是,华夷之辨的出现与霸政有关,涉及当时严重的政治危机。在政治危机背后,又有贵族宗庙体制瓦解的精神危机。通过分析这两重危机,便可以理解华夷之辨在春秋政治史和思想史上具有的极其重要的意义。比较起来,华夷之辨的政治和思想意义远远超过种姓和民族的意义。


从周平王东迁到齐桓公称霸,其间大约相距一百年。这一百年里,原有的政治秩序瓦解,各地豪强兴起,纷纷吞灭弱国,扩张土地。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可能有一个强国实行军事统一,江汉流域崛起的楚国势头最猛,大有问鼎中原的野心。霸政就是在这种军事兼并的危机中出现的。霸政的建立,扭转了日益恶化的战争趋势,造成了相对和平稳定的“国际”秩序,使各国能够从容进行内部变革,转换制度框架,孕育新的文明。霸政作为一种政治体制是非常奇特的,梁启超曾说,在世界史上没有第二例。这种政治体制以临时性盟约推举政治首领,规定盟国的地位义务。盟约随实力消长不断更改,盟主与会盟的国家也不固定。此种松散联盟竟能有效制止东周初年愈演愈烈的兼并战争,造成相对稳定的“国际”环境,这在政治上乃是一个奇迹。此一奇迹之所以能出现,就是因为它背后有一种长期孕育而渐趋成熟的诸夏国家之间文化同构性基础。


所谓“诸夏”国家,并无固定族系来源,他们大体是西周王政之下享有较高政治地位的国家。或者是王族(姬姓),或者是王族的同盟(姜姓),或者是旧的殷商王族(子姓),或者是其他古老王族(姒姓、妫姓等)。这些国家各有自己的宗庙系统,相互之间并不认同(《诗经·商颂》中庙祭史诗可证)。但是,由于这些国家都具有较高政治地位,并且都有盛大的祭神礼典表达他们在神监临的世界里享有特殊地位,他们在以“礼仪”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和生活风格上具有相似性。西周三百多年里,周室派往东部武装殖民的贵族国家与原先东部殷商及其他旧王族之间相互往来影响尤其密切。所以在周王室衰落以后,在东部地区率先崛起以齐宋鲁卫许陈等国为核心的霸政权力体系。


所谓“四夷”也无固定族系来源,他们是与西周王政关较疏远的国家,或者是王政之下地位较低的国家,以及诸夏国家内地位较低的部族。四夷也有自己的祭神礼仪,但他们既无资格也无物质资源(如青铜礼器)举行盛大礼典。久而久之,诸夏之礼与四夷之礼就有“文”“野”之分,这种分野由微而著,积浅而深,逐渐形成春秋初年华夷之辨的社会基础。但是,从华夏民族长期融合的过程看(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到秦统一),核心族群与边缘族群之间往往是相互开放交融而不是相互排拒。华夏族没有单一族源,它自始就是由不同来源的部族交融而成,因此,它的边界关始终是模糊和宽容的。在两周之交,如果没有严重的政治危机和精神危机,夷夏之间礼仪文化的分野决不会造成严分两大族群的激进观念。


华夷之辨在观念上严格区分华夷两大族群,但实际上诸夏与诸夷的相处却是另一回事。不仅楚秦等国很快被纳入诸夏阵营,参与霸政,而且其他戎狄诸部也颇多被同化,成为后来秦统一帝国的一部分。华夷之辨并没有造成民族之间的长期对峙与战争。事实上华夷之间的关是宽容与开放的,但观念上的华夷之辨却是严峻和排拒的。为甚麽会有这样的现象?为甚麽华夏族会在观念上夸大四夷的威胁?这里面的原因是耐人寻味的。春秋初年四夷较实际的威胁是北狄和楚,这种威胁很快就被消除,但夷狄的黑暗压力一直使诸夏贵族在精神上十分紧张。问题就在于,造成这种紧张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民族矛盾,而是贵族自身的政治危机和精神危机。诸夏国家原先都是在神监临的世界里享有崇高地位的氏族国家,宗庙组织在神意世界里的优越地位和永恒延续,就构成贵族的意义世界。西周后期宗庙体系开始解体,神的信仰开始动摇。尽管留存的文献很少,但《诗经》中的变风变雅以及少量青铜铭文,还是部分记录了贵族被神抛弃的恐惧。中国古代没有地狱和魔鬼的概念,被神抛弃以后将堕入何地(《诗》所谓“伊于胡底”)是一种很大的精神压力。从华夷之辨指斥夷狄的那些文句看,夷狄在主要意义上并不是军事上的敌人,而是道德上的黑暗化身。在神意世界崩溃的精神压力中,夷狄代表着类似地狱那样最终的黑暗结局。与此相应,“华夏”则作为一个建立在文化同构性基础上的族群概念,主要的意义也不是为了把四夷隔开,而是为了在神意世界解体的恐慌中找到立足之地。这个立足之地,就是历史上长期积累起来的潜在文化规模。诸夏的文化遗产主要是礼仪、诗书、圣王传说、人的威仪品貌等等,这些在祭神传统中累积而成的文化形式,在神意世界瓦解以后开始显现出由多少个世纪逐渐陶铸而成的品质力量。


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春秋人文思想中一种隐含较深的东西了。学术界迄今对春秋人文思想的理解,偏重于从神转向人,从迷信转向理性,未能注意其中关于存在合理性的终极假定何在,或者说信仰根据何在。事实上春秋人文思想有一种对于存在终极意义的假定,这就是视历史长期积累陶铸而成的潜在文化规模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最终依据。春秋人文思想包含一组流行概念如华夏、礼仪、文、信、忠、仁、天道、古之道、三代(夏商周)、四代(虞夏商周)等等,其中,华夏在某种意义上是最核心的概念。华夏既是族群认同,也是表达潜在文化规模的完美抽象。实际的华夏民族是边界模糊的,华夷杂处,错杂分布,但观念中的华夏却很明确,有共同的区域(天下之中)、整齐的历史谱系(三代或四代)、高雅的礼典和庄严的品格,这种从错杂的实际状态中提取出来的整齐观念,代表了四周荒野中一个文化英雄世界的延续。在神意瓦解造成的精神恐慌中,夷狄象征了无边荒野的黑暗压力,华夏文化世界的延续,则象征了存在的根据,有点类似宗教中的神和神迹。礼仪、文……等概念全是表达这个文化世界的潜在规模和精神理想。


春秋人文思想的兴起,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一次重要的精神转变,可以标中国古代文明的“轴心”期。中国古代文明的“轴心”期就是人文思想形成的时期,它支配了秦汉 以后直至晚清的观念世界。古代人文思想的形成过程相当漫长,西周初年的“天命”“敬德”观念已经开始重视人的品质和努力,但在华夷之辨中形成的华夏文化世界观念,才标古代人文思想正式形成。孔子思想是春秋人文思想的最重要结果。孔子以君子人格(仁)学说总结了春秋思想史。虽然仁学回到人心的鲜活感受力上,重视同情心、质朴等与贵族文化颇为不同的东西,一定程度改变了华夷之辨观念中那种过于典雅的贵族气味,但仁学思想最关键的东西,还是从春秋华夷之辨中一脉相承的潜在文化规模意识。孔子的仁学不是一般意义的道德之学,它把文化规模和人性有机结合起来,奠定了人的意义和政治合理性的基础。华夷之辨的思想史意义一向不被学术界重视,但正是从华夷之辨中,可以发现春秋人文思想和孔子思想中隐蔽较深的信仰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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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华夷之辨”思想的演进

[摘要] 在近代,“华夷之辨”是思想界争论的焦点,而谭嗣同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转折人物,他变法的失败更证实了“华夷之辨”的本质,是要缩小中西文化中思想观念的差距。本文将谭嗣同的思路历程分为三个阶段,从他不同时期的论著中所体现的道器观,体用观等等思想的变化,来展现其“华夷之辨”思想的演进。

  [关键词] 华夷之辨 道器观 体用观

    所谓“华夷之辨”其实是不同文化之间的比较。因为文化包含甚广,有器物层面、制度层面、思想伦理层面等等。故此惟有将“华夷之辩”认同为文化的比较才显得妥当。“华”者,中华也;“夷”者,西夷也。“华”展示了国人对本土中原文化的认可与坚持。“夷”代表的是国人对非中原文化的否认与轻视。可以说自轴心时代确立了中华文化的主旨之后,“华夷之辨”(或被称为“夷夏之辨”)便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中华文化在近代以前缺乏与其它文化的竞争,造成了停滞与僵化,到了近代与西方文化一旦交上手,才蓦然发现处于了危险的境地。古老的中华文化势必要吸收新的文化元素,以驱动自身的进一步前行,可是这对自身缺陷由认识到克服的历程却是痛苦的。近代以前中华文化的主旨不曾发生大的变迁,但这也就造成中华文化自身过于自大的心理。即所谓有“以夏变夷”,而未闻有“以夷变夏”,进而发展成了“道历千载而不变”的观点,将“中华文化”直接与“道”这个最高的哲学范畴划上了等号。   

    中国近代的许多启蒙先驱也是随着历史的推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后才得以明白“华夷之辨”所蕴涵的苦涩。他们由器物层面的差距进而认识到制度层面的差距,由制度层面的差距再认识到观念层面的差距。每进一层便在思想界引起轩然大波,而将之落到现实实践层面中的行动,也总是显得阻隔重重。谭嗣同在这些先驱中是一个刚健自强,以铁肩担道义的悲剧英雄。在谭嗣同所倡导的“变法维新”与他自己的生命同于泯灭后,先驱们才由此而理性的深入到“华夷之辨”的核心层面,故谭嗣同实为近代“华夷之辨”的转折人物。他的思路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894年以前可为一期,其著作以《治言》为代表,可谓初期;1895年可为一期,以《思纬氤氲台短书—报贝元征》为代表,可谓发展期;1896—1898年可为一期,以《仁学》为代表,可谓成熟期。本文将循先哲论著中道器观,体用观等等思想的变化,来展现其“华夷之辨”的演进。

  一   

    《治言》写于1889年,是谭嗣同25岁时的作品。谭嗣同称“此嗣同最少作,于中外是非得失全未缕悉,妄章胸臆,务为尊己卑人,一切迂孤虚矫之论” (P231)。该文写作时正处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期间,许多有识之士面对亡国灭种的危机,已再无兴致去空谈性理,“中国往何处去”成了思想界的中心问题。更由于鸦片战争的失利,表面上是军事的失败,故此国人对西方的坚舰巨炮印象深刻,洋务运动便应时而生。张之洞作为洋务派的个中翘楚,大力倡导“中体西用”说。他提出“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事变”。他又提出“夫不可变者,伦纪也,非法制也;圣道也,非器械也;心术也,非工艺也” 。谭嗣同当时足迹只及内陆数省,未曾达于沿海,故对一些新的理论无缘识荆,只是由于“中体西用”说及洋务运动声名极大,席卷全国,才得以了解。故此,在《治言》篇中,谭嗣同受洋务运动的影响便展露出来,其原因我稍后再予分析,先来看看谭嗣同初期的华夷观及与之相关的道器观。

    谭嗣同在《治言》中提出“道之不可变者,虽百世而如操左卷”,明确提出了道不可变。又说“夫言治而意诚,治乃可以不言矣。夫圣人固曰‘ 意诚而心正,心正而身修,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国治,国治而天下平’”(同上,P236)。这是当时正统的儒生之谈,所讲究的是正名而治国,其“诚,正,修,齐,治,平”者,是儒家《大学》里八条目的后六条。由此可见,此时的谭嗣同认为不光是“道”不可变,连“修道”的工夫亦无须变化。谭嗣同主张“今之中国,犹昔之中国;今之夷狄情,犹昔之夷狄情也”(同上,P236)。可见谭嗣同这时还以为中国依旧是“天朝大国”,仍是万国来朝的盛世之邦,礼仪之邦。中国以外,则仍是蛮荒野地,中国以外的人还是化外之民,这也就是所谓的“中体”说。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在鸦片战争中的大败,西方之强大已无须赘言。故此,谭嗣同又说“立中国之道,得夷狄之情,而架驭柔服之,方因事会以为通”(同上,P236)。而他的所谓“立中国之道,得夷狄之情”者,就是在中体确立不动后,以西学为用,并以中学来驾御柔服西学。希望器物层面的学习就可以解决“华夷之辨”。

    谭嗣同之所以采用“中体西用”说,与其天赋之性格,后世之阅历有必然的联系。有人称谭嗣同为“才气纵横,不可一世”;有人称之为“如怒马惊涛”。以“不可一世”“怒马惊涛”作为对一个人的评判,其性格之鲜明可见一斑。在其18岁时所作的《望海潮》的词中有这样的句子“拔剑欲高歌。有几根侠骨,禁待揉搓?”(《石菊影庐笔识.思篇五十》,《谭嗣同全集》,P150)其个性之刚烈亦可隐约揣测。谭嗣同喜“为驰骋不羁之文,讲霸王经世之略”。这样的人物自然不会漠视现世之危难,胆气虽豪,却不能收敛,格于十九世纪的中国的文化背景,自会胸襟难展、郁郁难伸了。受挫过多,会导致对其自身的价值会产生怀疑,其性格又会走向另一极端。“含凄坐永日,所恶赘此生”是其处于失落的写照。谭嗣同的性格交织着亢奋与失落,在两极中徘徊,他一生激进,这与其性格是不能分开的。谭嗣同的早期阅历更是促成其不成熟的“中体西用”思想的根源。谭嗣同自1879—1889年期间,“十年中至六赴南北省试”,结果却一无所成,他“一生才力半消磨”在那为实现“修,齐,治,平”的科举路上。这必然会对旧有体制爱恨交织,之所以爱者:当一个人投身于某事十余载,自会对其产生特殊的眷爱之情,殊难一朝而决裂。之所以恨者:十年科举路,最后仍是茫无所依,怨恨之情自是难以扼制。有这样性情和阅历的谭嗣同由于未及沿海,不曾与最新的学说接触,故与席卷全国的洋务运动一旦接触,身具叛逆性格的他自会觉得洋务派的说法“与吾心有戚戚焉”。

    谭嗣同在稍后的《石菊影庐笔识》中提出:“中国圣人之道,无可云变也。”虽以没有《治言》篇中的那班夜郎自大,但仍然认为道不变,可见其华夷之辨中,“华”还是具有道上的优越性,且认为“而于卫中国圣人之道,以为扑灭之具,其若测算,制造,农矿,工商者独不深察而殊施之,甚且耻言焉,又何以为哉”。可见谭君这时虽强调道体之不变,也着实认识到了须向西方学习测算,制造,农矿,工商,以富国强民。他又认为“西人之说,张子皆以先之,今观其论,一一与西法合。可见西人格致之学,日新日奇,至于不可思议,实皆中国所固有” (P206)。这样说来,向西方所学的测算,制造,农矿,工商等格致之学,中国早就有了,西人学去的,现在再学回来,也就不算委屈了。可以通过其文字窥见,此时之谭嗣同与洋务运动的支持者一样,还沉迷于“圣人之言,无可革也”的自制幻象之中,他们依然固守体不变而用变,道不变而器变,华仍为华,夷仍为夷的思想宗旨。


    甲午战争的失利,空前的民族危亡感由之而生。谭嗣同在《与唐钹函书》中说:“三十年后,新学洒然一变,前后判若两人。三十之年,适在甲午,地球全势忽变,嗣同学术更大变”。谭君在闻得《马关条约》的签订后,经“创钜痛深”,继而“饶屋彷徨”,进而“祥考数十年之变”,再而“近咨之深识之士”,终于“不恤首发大难,画此尽变西法之策”。在他的《思纬氤氲台短书—报贝元征》中对华夷之辨,道器之争有了较大的变化。

    谭嗣同批评当时的“西人得窃中国之绪余而精之,反以凌驾中国之上”说法为粗浅之论,他认为“彼即无中国之圣人,故不乏才士也”。谭嗣同更从另一面提出“圣人犹制器肖象,师之以利用,况穷变通久,如西法之为圣人之道乎?”(同上,P162)可见此时的他亦以清醒的认识到中国与当时西方的差距,更从反面诘问中国古圣先贤都制器肖象,以虫、草为师,那又有什么理由不师法于西方呢?他从甲午战争的失败中看到了中国只学“西用”之不足,更批评某些儒生“妄意尊圣人,秘其道为中国所独有,外此皆不容窥吾之藩篱——若圣人之道仅足行于中国者”。(同上,P158)在这里谭嗣同业已认为真正的圣人之道不但为中国所有,亦为外国所有。“道非圣人所独有也,犹非中国所私有也。”因为真正的圣人之道是“莫不顺天之阴骛,率人之自然,初非有意增损于其间,强万物以所本无而涂附之也”(同上,P159)。圣人之道既然是顺天而率自然的,并不是强迫万物以依附于圣人之道,那么如今中国不如西方,师法于西方又有何妨。所以谭嗣同认为那些反对变法的人不是“尊圣人”,而是真正的“小圣人”。他又阐述道:“圣人之道,果为尽性至命,贯澈天人,直可弥纶罔外,放之四海为准。(同上,159)”这样的话,既然圣人之道是通达与古今四海的,那又何必强于“中外之防”“夷夏之防”呢。故此,他说“在人言之,类聚群分,各因其厚薄,以为差等,则有中外之辨,所谓分殊也。若自天视之,则固皆其子也,皆俱秉彝而全畀之者也,所谓理一也”(同上,159)。中国与外国只是地域上的差别,在真正的“道”面前,也就是“若自天视之”,则都是平等的。他借用朱熹“理一分殊”概念的表达方式,实藏平等的观念。谭嗣同认为西方不光是“体国经野,法度政令,不闻有一不备”,且“未有一举伦常而无之者”(同上,P156)。西方与中国的理是同一,他们也有国人视为珍宝之伦常,而且西人的“民主尤为大公至正”,有“彬彬唐虞楫让之风”。(同上,P156)有中国之利而无中国之害,师法西方乃为必然。故提出“尽变西法”。可见此时的谭嗣同是矛盾的,一面要变法,另一面却又念念不忘“唐虞之风、圣人之道”的复古。谭嗣同上述的变化中,很重要一点的就是他在学术上采用了王船山的道器观。就是“道,用也;器,体也”。这与自朱子以来作为主流的“道体器用”说是截然相反的。谭嗣同认为既然“器体道用”“道不离乎器”,那么“器既变,道安得不变”。(同上,155)这样,变法是势在必行的了。因为器变了后,道自然也会变;若不变法,道器就会发生分离,则器不成器,道不成道了。

    “怒马惊涛”般性格的谭嗣同面对山河破碎、国家危亡处于旦夕之间的现实,所倡导的“尽变西法”自然会显得激进,如他提出的开议院、变科举、改官制等等措施,在当时情境下的可行性就值得商榷。谭嗣同对当时西方的了解还是朦胧的,因为他只是在“北游访学”中草草了解了一些西方的科学、制度、伦理等方面的知识,与同时代在西方国家生活学习多年的严复等不可同日而语,即算是与长期生活在沿海的康有为、梁启超等相比,亦是远为不如。故此,其学说就显得混杂而不纯,头绪纷繁,甚至多有矛盾之处。他在《思纬氤氲台短书—报贝元征》中称要急办以下四点:筹变法之费、利变法之用、严变法之卫、求变法之才。但其方法:如筹变法之费而毁寺;利变法之用而在海中建发电机,及卖去内外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之地等等,有病急乱投医之嫌。他是在寻找强国富民之路,以摆脱国家之危境,但其所求一针见效的灵丹却是无觅处。

    我们抛开其不成熟的事功之策不论,此时谭嗣同的思想中有一点是明确的:华夷之争,再不能以洋务运动的“中体西用”来解决,不能只及皮毛,而不及根本;只看到表象,而不去究其本质。他认为“西国之治平,岂皆人心正于中国乎?”既然天下同此心,而我不如人,那就是制度的问题,所以谭嗣同大力倡导变法,希望通过制度的变革,使中国能在中西之争中觅得可胜之机。平心而论,他不是一个好的政治家,思想也有过激之处,但他敏锐的嗅到了症结所在。

    此时谭嗣同的《思纬氤氲台短书—报贝元征》展示了其心理的矛盾,一方面为了强国之目的,而采用“器体道用”说,提出“尽变西法”,显示他业已认识到了我不如人,这是他独立的个体认识,代表了谭嗣同自我中的主我一面;另一方面,却又认为“圣人之道,无可疑也”,这是谭嗣同自小所受的教育观念与当时社会心理所具有的观念,是其自我中客我的一面。由于自我中主、客体之间无以调和,造成了谭嗣同自我中主我和客我产生的分离,使他在“尽变西法”与“圣人之道”间游移不定。因为制度之变会导致作为文化核心部分思想观念的改变,故此他必然会设法将这两者统一,这也预示着《仁学》的即将诞生。

  三

    谭嗣同在历经两年多的小型变法实践及“北游访学”后,开始对其思想进行系统性的整理,自1896年开始了《仁学》的写作。在这部书中荟萃了谭嗣同的所有知识,庞大博杂,但也是谭嗣同思想巅峰的展示,其华夷之辨也达到近于融通的地步。

    在《仁学界说》中,谭嗣同提出了“仁以通为第一义”。那么“通”作为“仁”的首要之意义,要“通”往何处?谭嗣同认为“通之义,以‘道通为一’为最深括”。“道通为一”其实是从道体的角度来说,从人的角度来讲就是要人通达于道,但谭嗣同将“通于道”的思想落到现实层面的四义在当时却是惊世而骇俗“通之四义:中外通、上下通、男女内外通、人我通。”(《仁学》,P7)那通的表象是什么呢?确定通与未通的标准谭嗣同释之为“通之象为平等”。也就是说如果作到了中外平等、上下平等、男女内外平等、人我平等,也就“通”了,才有达乎仁境的可能。谭嗣同认为不能达于仁之故,是由于拘于名。“不识仁,故为名乱;乱于名,故不通。”正由于人为万物命名,为天地立心,才人为的割裂了万物一体的自然之境,也就乱于名而不通了,用陆九渊的话就是“人自隔限宇宙”。谭嗣同上述的理念与其在《自序》中那一连串沛然莫之可御的“冲决罗网”的观念是殊途而同归。冲决各式的罗网是为了达于平等的仁境,分析仁境的含义及我等缘何不能达乎于仁,又为冲决罗网确立了目标及其途径。

    故此,“华夷之辨”在谭嗣同的《仁学》中再发新枝,更触及了文化比较的核心:寻求中西平等是其终极目标。谭嗣同借用了儒家的“修、齐、治、平”的路径,提出先通于一家,次而通于乡里,继而通于一乡一县,再而通于一国,终可通于全球。“地球之治也,以有天下而无国也”(同上,P111)设若全球可通,即各国俱皆平等,而平等后国家的设立也将是没有必要的了,在那“无国则畛域化,战争息,猜忌绝,权谋弃,彼我亡,平等出”、“君主废,则贵贱平;公理明,则贫富均”、“千里万里,一家一人”的大同之境中则中外之争、华夷之辨立消矣。这也就是“道通为一”的仁境。谭嗣同此时对待华夷之辨所用的“中外通”之观点是以西学的平等观念为轴,以《公羊春秋》中“太平世远近大小若一”为依据的学说。由此,梁启超在《仁学序》中评说:“仁者,平等也,无差别也”,(同上,P3)确实一语中的的说出了《仁学》的窍要。我们看到其缘于中华文化的公羊学说在吸纳了西学后绽放出新的生命力。

    公羊学说是经世之学,谭嗣同作为一个公羊矩子,自会着眼于世事,他看到中国当时的朝政“不过力制四万万人之动,絷其手足,涂塞其耳目,尽驱以入契乎一定不移之乡愿格式”(同上,P47),完全违背了“通”的要求,故悲叹“夫群四万万之乡愿,教安得不亡,种类安得可保也”(同上,P47)。由此,他大力批判“纲伦之厄”,认为仁为名所乱,人们对名教“敬若天命而不敢渝,畏若国宪而不敢议”,所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由是酷焉矣”。在这里谭嗣同将矛头直指当时中华文化核心部分的“三纲五伦”。他认同墨家的兼爱说,认为“分别亲疏,则有礼之名,自礼明亲疏,而亲疏于是乎大乱”,造成了“心所不乐而强之,身所不便而缚之”(同上,P35)的违背自由、平等、博爱的情势。他更提出“据乱之世,君统也”,也就是说君统造成了据乱世,认为“君主之祸至于无可复加,非生人所能任受”。故此,他盛赞法国的民主,认为“夫法人之学问,冠绝地球,故能唱民主之义”。(同上,P77)他更由君臣之祸,而推及父子夫妇之伦。认为“独夫民贼,故甚乐三纲之名”,是“取便己故也”。(同上,P86)谭嗣同认为之所以君主乐于三纲,目的是为己之利益。而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称天而治,以天纲人,世法平等,则人人不失自主之权,可扫除三纲畸轻畸重之弊矣”,(同上,P88)要“废君统,倡民主,变不平等为平等”。(同上,P70)在现实层面他敏锐的发现轮船、火车、电报等现代工具已将世界联为一体,“闭关自守”式的不通乎中外已绝无可能,再紧守“中外之防”、“夷夏之防”的后果堪忧。只有破除传统习惯之对待观,立平等、自由、博爱的新观念,进而变法、通商才是自强而摆脱危难之途。我们可以说谭嗣同在其《仁学》里业已认识到华夷之争不光是器物与制度层面的比较,更是思想观念层面的比较。

    谭嗣同对西方的人文知识方面可以很快上手,并可以与中国原有的人文知识迅速融会贯通,但是西方文化中的理性精神、科学精神却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学习西方的科学知识也不是旦夕之功。故此,谭嗣同虽然认识到“今夫自强之策……论其至要,亦惟求诸己而已矣”,(同上,P103)但其用以挽劫运的却是佛学中的“心力”,他认为“夫心力最大者,无不可为”,(同上,P96)而且“以心挽劫者,不惟发愿救本国,并彼极强盛之西国,与夫含生之类,一切皆度之”(同上,P97)。他不但要以心力救国,还要以心力救众生。而且他又在提出仁之四义后,认为这四义又可归结于要“人我通”,但他认为“原夫人我所以不通之故,脑气之动法各异也”(同上,P106),倡导以心力来打通人我之辨。这在今人看来显得颇为可笑,但若设思当时的文化环境,加之救国无方,以谭嗣同激烈的性格而言,有此等思想实为必然,无须加以苛责。

    总而观之,谭嗣同的“华夷之辨”在认识上历经洋务派的“中体西用” 器物层面阶段后,进入了制度层面,最终指向思想观念层面。谭嗣同一生的思想,虽然拘于年岁、阅历、西学根底之不足,其学说未能达于成纯之境,在变法中又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有如扑火之飞蛾,但凭借其“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勇襟怀,终于撩开了遮掩“华夷之辨”实质的层层面纱。后学们得以直面“华夷之辨”的本质,得谭嗣同之益良多。在近代“华夷之辨”的历史路径上,谭嗣同完成了“华夷之辨”中从器物层面到制度层面的转化,更直指思想观念层面。其变法的失败更证实了“华夷之辨”的本质,是要缩小中西文化比较中更深层的思想观念层面的差距。可以说谭嗣同以生命让我们触到了“华夷之辨”的本质。

  参考资料

  《谭嗣同全集》,蔡尚书、方行编,中华书局1981年
  《劝学篇》“会通”,张之洞
  《仁学》,加润国选注,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 http://www.studa.net/wenhuayanjiu/051230/112049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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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夷之辨”与 “和亲”文化论纲

  一、长期以来,人们不能正确看待昭君和亲文化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人们内心深处存在根深蒂固的“华夷之辨”传统思想。

  华者,中华;夷者,四夷。《礼记·王制》曰:“中国夷狄,…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华夏居于“中国”(古称中原之地)。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居于四方,谓之四夷。所谓“华夷之辨”,首先是要将华夏族与“四夷”民族严格区分开来。

  “华夷之辨”的中心思想,其一是以诸夏为一体、四夷为外族;其二是贵华贱夷,以华夏族为高贵,蔑视其他非华夏的民族。《论语注疏》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春秋》有所谓“内诸夏而外夷狄”,“不以中国从夷狄,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其三是认为中原华夏文化较夷狄文化先进,所以主张“以华变夷”,反对“以夷变华”。

  在古代,“华”、“花”、“化”相通假。许慎解“化”为“教行也”,即教化之意。所以华夏、中华都有 “教化”的意思。《唐律名例疏义释义》云:“中华者,中国也。亲被正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仪,故谓之中华”。是否属于中华民族,关键看是否“亲被正教”,是否奉行中华典章制度和文化传统。

  孔子作《春秋》曰:“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外族进入中原腹地,受到中华典章制度教化,也就成了华夏民族的一员;反之,中原华夏民族成员进入边远地区,习用当地文化风俗,也就将与夷狄无异。

  这说明所谓华夏、夷狄的划分,即以地域划分,更是以文化划分,而非完全以血缘种族划分。华夏文化先进,接受先进文化熏陶即属于华夏族,反之则属于夷狄。

  孟子还有“中国圣王无种”的思想,认为任何一个民族,只要有志气有能力,都可以入主中原,成为圣王正统。

  应该说,中国传统“华夏”“ 四夷”的划分,在一定意义上是地理环境决定的。在中华文明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原华夏民族较早进入农业文明,拥有灿烂的黄河文化和典章制度,与周围民族相比较有其优越性和先进性。但这不是绝对的。中原民族与周围民族一直处于文化交流和相互学习过程中。中华文化也是在这种交流与融合中不断发展进步的。

  至于“华夷之辨”中“贵华贱夷”的思想则完全是错误的,在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今天,显得特别不合时宜,应该受到摈弃。其中所谓 “以华变夷”的思想也值得商榷。文化既有先进落后之分,同时还有一个多元文化的相互尊重、和谐共存问题。中原农业文明与少数民族文化之间,没有高贵与卑贱之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多样性公约》(教科文组织于2005年10月20日通过,2007年3月18日《公约》生效。)号召人们尊重文化多样性,尊重各民族的文化传统,保护人类文化遗产。中国历史上,人们对公主和亲的反对,对王昭君的同情,主要是基于“华夷之辨”中以诸夏为一体、以四夷为外族和“贵华贱夷”的错误思想。

  二、 “和亲”文化的实质在于“和”。“和亲”之策与修长城一样,是西汉统治集团处理汉匈关系的一种政治手段,早当时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虽然终汉一朝并没得到真正完全的落实。但就实际社会政治效果而言,和亲远胜于修长城。

  “和亲”之策出于西汉大臣娄敬。刘邦统一中原后,刘汉政权一直受到北部匈奴的挑战。在武力征服不能奏效的情况下,采用了大臣娄敬的和亲之策。娄敬认为,汉初天下初定,实力不及匈奴,必须寻求武力之外的征服途径。“公主和亲”正是这样一种最有效的征服途径。他建议刘邦将嫡长公主(皇后所生的长公主)嫁给匈奴单于,同时配以丰厚的嫁妆,匈奴在不战的情况下即可取得荣耀和财富,一定会非常称心如意,从而停止南下侵扰边境,并立长公主为匈奴大阏氏(单于正妻)。其所生之子是大汉皇帝的外甥或外孙,将来会被立为新的单于,因而匈奴子子孙孙都会臣服于汉朝。

  娄敬的和亲之策,虽然被西汉及以后历朝统治者采用,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事实上汉唐公主和亲都表现出强烈的功利性和随意性,真正由皇帝正宫娘娘所出的长公主外出和亲的几乎没有,哪怕是庶出或皇帝的侄女外出和亲者也凤毛麟角。许多和亲公主实际上与皇帝的血缘关系都很遥远。娄敬的和亲之策因为皇家不愿割舍亲情的私心和轻视夷狄的传统心态,而流于形式,变成一种权宜之计,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据专家统计,从汉匈和亲开始,西汉与匈奴和亲共有112次。此后,历朝不断成为中原王朝和亲对象的还有乌孙、吐谷浑、高昌、突厥、吐蕃、契丹等。这些和亲之举,与秦汉以来历朝历代不断修筑长城一样,都是当时的统治者面对来自北方威胁的战略防御之策。

  “和亲”之策的实质在于“和”。和者,和平、和谐。和平的反面是战争,和谐的反面是动乱。不管是战争还是动乱,都伴随着对社会生产力和民族关系的极大破坏。古代的匈奴等所谓的 “四夷”,在今天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和亲所带来的和平安宁,促进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所具有的开放性和文化交流更促进了不同民族的交融,客观上间接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较之历朝历代不断修筑长城,而却不断阻止来自北方的侵扰,不能维持边境的安宁和稳定,实际上更有积极意义。

  三、王昭君之和亲是在汉匈关系缓和的情况下进行的,是相对平等的政治婚姻,客观上促进了汉匈民族关系的缓和与边境社会安定。在今天看来,其实质与刘备孙权联姻,拿破仑迎娶奥地利公主索菲娅无异。

  史称“竟宁元年春正月,匈奴呼韩耶单于来朝。(皇帝)诏曰:“其改元为竟宁,赐单于待诏掖庭王嫱为阏氏。”(《汉书 元帝纪》)

  “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单于欢喜,上书愿保塞上谷以西至敦煌,传之无穷。”(《汉书匈汉传》)

  又载:“昭君入宫数岁,不得见御,积悲怨,乃请掖庭令求行。呼韩耶临辞大会,帝召五女以示之,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景斐回,竦动左右。“(《后汉书南匈奴传》)。

  以上记载简约,实际上有三点需要明确:其一,昭君出塞是汉匈友好关系恢复的标志,而这又是中国历史发展到公元一世纪时的客观必然趋势。当时一方面是匈奴部落贵族因为“五单于争立”而日趋衰落,另一方面,汉王朝也进入了她全盛时期的末期,双方都无力再发动大的战争,而双方的人民也都渴望和平早日到来(翦伯赞语)。正是在此情况下,南匈奴呼韩耶单于才三次入汉重修匈汉友好关系;

  其二,王昭君出塞系她自己“请掖庭令求行”,完全是自愿的。临辞大会上,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景斐回,竦动左右”,也说明她当时内心充满大义出塞的家国情怀;其三,由于这次和亲的成功,汉匈边境迎来了50年的和平安宁。尽管这不能完全归功于王昭君个人,但确实与她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正是因为她的出塞,呼韩耶单于才上书“上书愿保塞上谷以西至敦煌,传之无穷。请罢边备塞吏卒,以休天子人民。”

     春秋战国时期,秦国与晋国的关系也类似后来的“公主和亲”,因此后来才有了以婚姻关系为内容的所谓“秦晋之好”一词。《三国演义》有孙权嫁妹的故事,也是一种“和亲”。孙权“和亲”的目的是要通过与刘备结成秦晋之好,共同抵抗曹魏政权。刘备之所以同意,也正因为看到这一层关系。在国外,人们津津乐道于法兰西皇帝拿破仑一世迎娶奥地利公主索菲娅的故事。就奥地利而言,其与中国的公主和亲十分相似。

  四,千百年来一些人反对昭君和亲,一方面是基于对于王昭君个人命运的同情,另一方面是基于大汉族主义“华夷大防”、“华贵夷贱”的错误观念。就个人命运而言,昭君和亲是“自请”,是义举,应该受到世代赞扬;就民族关系而言,“华贵夷贱”的陈腐思想应该摈弃。中华一家为大体,民族团结是根本。

    王昭君在内蒙古地区受到人们世世代代的纪念,这是对王昭君大义和亲最高的奖赏和最好的回报。昭君即是“自请”出塞,便是义举,便不应被人同情,而应受到人们的颂扬。历代文人墨客,对王昭君个人命运的同情,并以和亲为汉民族的耻辱,皆因为骨子里的“夷夏大防”及其“华贵夷贱”的传统观念。

    事实上昭君出塞与一般意义的“公主和亲”尚有不同,除了上述王昭君有自愿的因素之外,还因为昭君和亲是为了表示西汉朝廷对归顺匈奴的安抚,使其成为大汉江山的北方屏障。而其他的公主和亲情况各异,动机与效果也不尽相同。其中确有以皇家美人换取中原王朝江山安宁的屈辱成份,如西汉初期与匈奴的五次和亲就大体属于这种情况。

  除此之外,西汉时与乌孙国的两次公主和亲,是为了通过姻亲关系,加强和巩固两国的军事同盟,共同对抗强敌,以解除匈奴对刘汉江山的威胁。盛唐时候的公主和亲大都是对外邦国主拥戴“天可汗”唐太宗李世民的回报,使他们感到荣耀,从而更加维护大唐江山的稳固。对吐番的两次和亲,是为了化解双方的恩怨,抚边睦邻。安史之乱中间对回鹘的和亲是以皇家美人换取军事外援,以平息叛乱重整江山。

  虽然历史上这些和亲多少都有一些被迫的因素,但是客观上汉唐王朝的每次和亲,都是一次和平外交,都开启了一次中原汉族农业文明与北方和西部游牧民族之间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全面交流。以昭君和亲为例,据记载,匈奴部落曾经以动物记年,在王昭君和亲之后,这种纪年方式传入中原内地,在和天干地支纪年法相结合之后,产生了后来的“十二生肖”说。唐朝文成公主和金成公主的两次和亲,都极大地促进了吐番王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同时,吐番的文化艺术也相继传入中原内地,大大促进了两地人民的情感交流和物质生产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五、在中国历史上,汉唐实行和亲不损其强盛,宋明反对和亲不减其羸弱。和亲国策的成功实践是在满清一朝,而真正实现中华一家、各民族人民大团结理想是在新中国,在今天的内蒙古。

  据《贞观政要》记载,唐太宗曾表示,自古以来圣君贤臣,都是贵中华而贱夷狄的,朕则独爱之如一。清朝皇帝也曾有这样的认识。和亲之策起始于西汉,盛行于隋唐,至成于满清。如果说公主和亲,在汉唐都有被迫的成份,在满清一朝却都是主动的。其目的在于通过推行满蒙通婚(同时禁止满汉通婚),以形成满蒙联合政治轴心。

  正像孟子曾经指出的那样,“圣王无种”。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继蒙元之后,又一个由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形成的强大帝国。统治中原之后,满清王朝一方面通过科举考试,提升儒家文化的政治地位,吸收汉族人才进入统治集团。另一方面,面对具有潜在危胁的蒙古王公势力,实行所谓“众建以分其力”的盟旗制度,同时大力推行满蒙通婚,即公主和亲制度。清朝皇帝的皇亲、皇妹、皇女等公主大多数都嫁给了蒙古王公贵族。

  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6年),康熙大帝在多伦淖尔(今内蒙古多伦市)举行会盟大会,宴请全部的蒙古王公。当康熙皇帝看到在座的王爷都是他的姐夫、妹夫、外甥和外孙,大为得意。可见西汉娄敬的和亲之策,到了康熙时代真正得到了贯彻落实。对于维护满清一朝的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对于维护满蒙民族关系和清朝辽阔江山的稳定,真正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但是要说真正做到蒙汉一家以及中华民族的大团结,那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大家知道,建国前,国民党实行大汉族主义,不承认在汉族之外国内有不同的少数民族,汉族与其它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高度紧张。即使是在蒙古族内部,也有东蒙和西蒙之间的对立。建国之后,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各族人民和谐相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出现了今天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局面。

  以蒙汉关系而言,今天的内蒙古早已成为“模范自治区”(周恩来语),不但因为这里是昭君出塞、蒙汉和亲的地方,是王昭君的长眠之地,更因为在这里已经出现了千万个现代版的“王昭君”。建国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内蒙古,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建设边疆等不同的国家建设时期,千百万汉族青年来到祖国的北部边疆,与当地蒙古族人民工作生活在一起,“扎根、开花、结果”。正像歌中唱的那样:

     “亲爱的汉族兄弟,汉族兄弟啊,

      与我们并肩建设呦,

      在一片野草滩上,野草滩上啊,

      盖起了多少厂房啊。”

     “从我的家乡到祖国的边疆,

     都是我心爱的地方啊,

     伟大的祖国所有的民族,

     像一家人欢聚一堂。

     我们大家建设的是,

     同一座社会主义大厦,

     我们大家走的是同一条路,

     奔向幸福美好的远方。”(《走上高高的兴安岭》)

  在今天的内蒙古,人们所到之处看到的都是蒙汉一家(蒙汉通婚司空见惯。有时候一个家庭中同时出现蒙、汉、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族若干个民族,并不稀罕)、和谐稳定的社会景象。从开国总理的侄女到平民百胜的子孙,蒙汉青年男女结婚成家,完全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如果说和亲之策在满清得到成功实践,那么在新中国,在今天的内蒙古,人们看到的是真正的蒙汉一家亲、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可喜景象。中华民族,作为56个民族的代名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多元共存和民族大团结、大融合。

   冷德熙,哲学博士,历史文化学者。男,1963年生。曾出版《超越神话》、《我们这一个世纪》、《关注中国数字鸿沟》及论文若干等;曾于1999年组织“国际企业创新论坛”,任秘书长,在国内最早致力于“创新”并且“论坛”;曾参加中组部、团中央博士服务团,到内蒙科技厅挂职任厅长助理,遍访内蒙古12个盟市,在《科技日报》开辟专栏介绍内蒙古的社会经济发展;又曾发起创办内蒙古长调艺术交流研究会,任副会长兼秘书长,等等。现在科技部所属单位工作。

            作者系内蒙古长调艺术交流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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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孝孺的正统观与华夷之辨

明初对蒙元正统地位于以明确否定的是方孝孺。  
  
方孝孺将中华统系分为正统、附统、变统三种,他认为:“仁义而王,道德而治者”为正统,如三代之君;汉唐宋“虽不敢几乎三代,人其主皆有恤民之心,则亦圣人之徒也”。故附之于正统,是为附统;而“取之不以正”“守之不以仁义,戕虐生民”“夷狄而僭中国、女后而据天位”(《逊志斋集》卷二,《释统》),皆为变统。蒙元就是变统之一。  
  
对于夷狄之不可为正统,方孝孺说:“夷狄之不可为统,何所本也?曰:《书》曰‘蛮夷猾夏,寇贼奸宄’,以蛮夷与寇贼并言之。《诗》曰‘戎狄是膺’,孟子曰‘禹遏洪水驱龙蛇,周公膺夷狄’,以戎狄与蛇虫洪水并言之。《礼》之言戎狄洋矣。异服异言之人,恶其类夷狄则察而诛之,况夷狄乎?孔子大管仲之功曰‘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如其仁。’管仲之得为仁者,圣人美其攘夷狄也。”(《逊志斋集》卷二,《后正统论》)方孝孺引用诸圣及经典的话,指出圣人即将夷狄视为寇贼洪水,不肯以之为主,后世就更没有理由这样做。这是他根据圣贤之道提出的理由,随后他又转向华夷间的文化差异,他说:“夫所贵乎中国者.以其有人伦也,以其有礼文之美、衣冠之制,可以入先王之道也……彼夷狄者侄母蒸杂,父子相攘,无人伦上下之等也,无衣冠礼文之美也。故先王以禽兽畜之,不与中国之人齿。苟举而加诸中国之民之上,是率天下为禽兽也。”(《逊志斋集》卷二,《后正统论》)视夷狄为无人伦的禽兽,是传统华夷之辨的基础,这是对汉以外的其他民族的侮辱性看法,是十分荒谬的。但在封建专 制时代,这种看法十分普遍,方孝孺作为一个格守儒家传统思想的人物,以此来否定蒙元的正统地位,是不奇怪的。在他看来,既然在文明程度上华夷之间有如此大的差异,那么当然没有理由让文明程度低的来统治程度高的。  
  
方孝孺在提出以上两条理由之后,还否定了“全有天下”即入正统的说法。我们知道,洪武时期援蒙元入正统的一个重要标淮即是蒙元统一了天下,进行了有效的统治,如朱元璋说蒙元“八蛮九夷,尽皆归之”,宋讷说“混一寰宇,绍正大统”,方孝孺对此说不以为然,他说三代秦汉晋隋唐宋都曾建立过统一的王朝,“苟以全有天下,号令海内者为正统耶,则此皆其人矣。然则汤武之与秦隋,可得而班乎?汉唐之与王莽可得而并乎?”他认为王莽、晋隋得位不正,虽全有天下亦不可为正统,至于“夷狄而僭中国,女后而据天位,治如苻坚,才如武氏,亦不可继统矣。”(《逊志斋集》卷二,《释统》)方孝孺观点显然是有所指的。  
  
方孝孺提出三统之说,目的在于顺从天意,维护纲常,使正统尊,奸邪息。他说:“正统之君非吾贵之也,变统之君非吾贱之也,贤者得民心,民斯尊之矣;民尊之则天与之矣。安能不贵之乎?非其类,无其德,民必恶之,当时恶之,后以其位而尊之,则违乎天矣。故不得不贱之也。贵不特于其身,而又延及于子孙,虽其子孙甚愚不肖.苟未至于亡国,犹尊之以正统之礼;贱不特于其身,而其子孙虽有贤知之才,亦不能掩其恶。夫如是而后褒贬明,夫如是而后劝戒著,夫如是而后正统尊、奸邪息、夷狄惧。”(《逊志斋集》卷二,《释统》)“贵正统贱变统就是顺从民意天心,可以使“夷狄惧”。  

方孝孺的正统观很有代表性,对明代尊夏攘夷思想的“复苏”起到了很大作用。“明代以前中国曾两次大规模之外族侵略或征服。前有北朝,后有蒙古。魏晋佛教盛行,士大夫多受麻醉。除道土利用种族文化观念以为卫教之工具外,儒家殆少有申明膺攘之义者。故王通目睹隋代汉族光复中土,致惜于南朝衣冠文物之沦亡,而犹不免贵民之旨以帝元魏。此后之儒,更不必论。理学家专精力于身心性命之学、三纲五常之教,而夷夏大防、反少致意。故蒙古人侵,而程朱理学之大儒许衡竟为之划谋定制。”(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第16章)此说虽不尽合于史,但大致道出了晋代以来传统华夷思想受到冷落的现实。但自明初起华夷之辨再次成为议论的一个焦点,而方孝孺的正统论在明初最具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一是得自于方孝孺华夷思想的不妥协性,它没有明代以前及洪武时期人们在正统问题上的“模糊”认识,重举尊夏攘夷之旗,力辩夷狄之不可为正统;二是当时官方已将蒙元定为正统,他的观点是对官方定论的批驳,这自然是不同凡响的。  
  
所谓洪武时期人们在正统问题上的“模糊”认识,一方面是受前代价值观念的影响,主要是成王败寇,这包括明太祖在内。但同时,这一现象的存在也包含一定的特殊原因。不过无论如何,这些仅仅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截然相反的,它绝不模糊,方孝孺的论述,就是这方面的具体表现。这也包括明太祖在内。

(节选自张显清主编《明代政治史》1097-10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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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统秩序下的华夷之辨、天朝想象与海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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